壓力鍋 wrote:
那個...我是有一點...(恕刪)
修圖?
說得那麼神
請你修一張來痞磅幾勒!
tzou wrote:
我沒訂報紙,回老家看...至於那條路是否會影響交通沒辦法逕行告發, 根本就不是, 警方找到這條理由才得以全身而退,
是不是警方就是很公正沒暇疵, 大家心知肚明, 想取締或開單宣導都有好的方式,
不好就是員警似乎是順路隨手拍的, 順便作業績, 但作業績無可厚非, 但建立在別人的荷包上頭就該更嚴謹些比較好.
以前測速照相桿就是一個例子, 明智未開,生活不購成負擔前,沒有警告標牌, 大家也都習以為常, 鼻子一摸繳錢.
不過有趣的事有標牌, 一樣有人被照, 國庫照樣有收入.
另外如果連路口監視器都和警方搭上線就不好玩了, 但有民意代表在, 安啦!
不過如果經過警局旁要注意, 警局是可以裝監視器來告發的.(深坑外環道)
至於苛責或口出穢言罵護士大可不必, 証據薄弱罷了, 爭過是好漢, 爭不過就繳學費,
不過當地報紙是警方從嚴處理; 但網路上看到的是從寬處理.(恕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