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tion007 wrote:抱歉了樓主 讓這裡稍...(恕刪) 剛忙完正事回來瞧瞧,沒想到讓其他網友也受累了 真是抱歉!因ynamei修改的不錯,所以轉圖其單純只是補足樓主希望的橋下景觀,(去除纜線)其修改卻招致ynamei不悅,我想再修改圖既然都貼了,至於後續有任何作法我予以尊重稍後會附上本人完整修圖,日後也不影響在此版跟大家一起修圖搞笑的樂趣
椅子已搬好 , 珍奶雞排也傳好了前情提要:雖然真實哥剛剛才放了一炮,嗆聲不回文結果又馬上回不過觀眾的眼睛是雪亮的,一定會再給他一次機會滿嘴檳榔渣的真實哥會不會打這場怎麼看都贏不了的官司呢?還是又要言而無信AGAIN?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這樣吧,既然大家都引用了法律,何不把所引用的條文列出來大家討論。以下引用「著作權法」第二章,第 6 條就原著作改作之創作為衍生著作,以獨立之著作保護之。衍生著作之保護,對原著作之著作權不生影響。討論看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