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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不會推到美工身上吧.
個人覺得是...連來源都抹掉了.職業倫理上就失敗了
你這照片是用在Y!拍的店家
Y!拍拿你的照片用在該分類的「首頁」
用你照片的並不是別的網站,而是店家的房東(Y!拍)
我猜該店家在Y!拍開店時的合約恐怕就有一條,
說賣家的圖片得無條件被Y!拍用在首頁或廣告上而等合理的宣傳上
不必另行通知或另外徵求同意

著作權不必無限上綱,不需要看到有人用了你的照片你就想告
本案極有可能就是拍賣店家與Y!拍之間的合法取用
以我第三者來看也是合情合理使用。

你有看過報紙的「房地產專版(廣告版)」吧。通常美工會做一個「刊頭」
「刊頭」選的一定是美美的房子的照片,至於用哪一個案子,有可能是美工自行依版面編輯需要自定
也有可能,連刊頭用了某個案子,該案的業主還得多付錢才能上刊頭呢。

老實說我若是Y!拍主管,你來告我用了你照片
我可能馬上撤下照片,拿合約給你看,然後勒令那家婚禮佈置公司離開Y!拍
同意樓上所說
yahoo提供引導及平台引用樓主的照片依照需求做二次美編(這中間還是樓主授權給佈置廠商,當然佈置廠商也希望自已的服務亮相率提高,侵權的事情讓樓主不開心,應該要跟樓主佈置的公司說才是),Yahoo只是提供給廠商一個提高曝光率的機會,並沒有使用你所提供的照片做為他們賺錢的目的(畢竟他們沒有做婚禮佈置的服務),在店家與yahoo簽定的協議書中已附帶此項了,如果就因這點想提告的話那 flickr首頁所擅自引用的照片,可能都會被原著作告到翻吧

說實在的要玩對告遊戲 佈置公司的也會說那是他們佈置的東西那些物件是他們的著作,你拍下來當作自已做生意的東西他們奇摩子不爽的時後不是也可以告你

Summer55 wrote:
該圖有授權給佈置廠商,不過 Yahoo卻將 Logo移除並無告知就使用
請問這樣他們是否侵害著作權呢???

依你們倆當初的交易契約為準...

都出來作生意了, 法律事務所 你也該認識幾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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