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 "不得於電腦軟體進行數位合成或修改" 簡直可笑至極
換句話講, 我照樣可以進行合成或修改, 只要
1.不在電腦上進行 (如果在相機, 手機上或 PDA 上作業?)
2.不是軟體處理 (如果交給顯示卡硬體去進行合成動作?)
或 3.不是數位處理 (如果轉換成類比信號再進行處理?)
任一項成立就不抵觸
或許有許多人認為去掉這些條件就不應叫 攝影
對這方面的爭議有興趣的朋友可以旁邊再蓋棟樓, 我吃雞排的時候也會加減看的
創造力, 想像力和應用能力都是自我風格的一部份
要看鳥兒飛多高, 就讓牠自由的盡情展翅
綁了條繩子才來要牠飛, 抱歉我看了只有感到噁心...
個人積分: 87, 不能再高了 www.flickr.com/photos/inunu
inunu wrote:
我倒覺得主辦單位訂這...(恕刪)
那就示範一次如何?直接用硬體後製處理照片,我很想知道要怎麼做...
不要只是如果...做出來,現出來,你會贏得掌聲!
不曉得你有沒有相機?買相機的初衷是甚麼?或許是紀錄,或許是創作,或許有太多的可能,
但其實你也可以不用買相機,因為PS一下就有了,不用生自己的孩子,PS一下就有,不用
去哪裡玩,想去哪都可以PS一下...只是,這樣的意義何在?
我並不反對後製,但要合情合理,無中生有的照片,更令人作噁!
攝影的基本"此曾在",也是攝影人的底線,不然何必有人出生入死跑到利比亞去拍照?
PS一下不就好了?只是這樣"真實的感動"何在?
公立美展的攝影比賽都沒有限制,可以天馬行空,PS到天荒地老都可以,歡迎參加。
藝術創作本無限制,但此次攝影比賽並非攝影藝術創作比賽,只是希望留住"此曾在"的比賽,
否則101的煙火PS到愛河,紐約的煙火也PS到愛河,這對高雄來說,才是真正的侮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