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燈會攝影比賽得獎作品技術討論

以上是你個人審美觀,但是不應該否定評審的審美觀。更何況是評審們。你說人家拍的不過如此爾爾。那請你拿你的圖給別人評審一下啊。別只出一張嘴。
上述文字 FOR k78s65
k78s65 k78s65 k78s65

dn303030 wrote:
以上是你個人審美觀,...(恕刪)

從第一篇看到這裡~~
現在的情況應該是有些得獎的作品都是有後製的嫌疑吧!!
很明顯就已經違反比賽的規則了...
和評審的審美觀好像沒什麼關係吧!!
不管怎樣!希望取消有後製的得獎作品!!
這幾天寫了市長信箱詢問市府對這件事情的看法與辦理情形
要是有任何回應會與各位網友報告市府方面的說明

另外我要再次說明
本篇只是要討論一部份疑似後製的作品於實務上是否拍攝的出來
對於其他得獎的作品,各位網友要相信"評審們"是秉持著公平,專業且立場超然去評審
且比賽簡章也沒規定相關單位人員不得參賽,評審們看到好作品,內舉不避親也是應該的,
相信這些評審仍然有攝影魂,不會把很單純的攝影比賽搞low掉,
抱著欣賞與學習的心態看其他得獎作品吧
GUTS!!清新色調

心靈奧客 wrote:
哈哈!這張作弊得未免...(恕刪)

這是在旗津方面拍的.
現場的距離, 如果上面那兩朵是真的大小,
底下的煙火樹大小也會差不多大. 不可能在場景都一樣的情況下,
你用重複曝光可以有"不一樣大小"的煙火吧?

我確定燈會的煙火施放, 沒有大小差那麼多的.
因為, 這個點我去了五次.
Kodei wrote:
這是在旗津方面拍的....(恕刪)

別忘了重複曝光之間可以變換焦長...
所以大小並非判斷合成與否的標準...

最直接的方法是看 exif ...
如果比賽不需送檔案....

那還可根據曝光,色溫,光圈大小(看燈光)情況判斷...
因為煙火從發射,到爆炸只有數秒...
最後就只剩肉眼觀察痕跡囉...
我倒覺得主辦單位訂這麼多規則實在是誤人誤己
像 "不得於電腦軟體進行數位合成或修改" 簡直可笑至極
換句話講, 我照樣可以進行合成或修改, 只要
1.不在電腦上進行 (如果在相機, 手機上或 PDA 上作業?)
2.不是軟體處理 (如果交給顯示卡硬體去進行合成動作?)
或 3.不是數位處理 (如果轉換成類比信號再進行處理?)
任一項成立就不抵觸

或許有許多人認為去掉這些條件就不應叫 攝影
對這方面的爭議有興趣的朋友可以旁邊再蓋棟樓, 我吃雞排的時候也會加減看的
創造力, 想像力和應用能力都是自我風格的一部份
要看鳥兒飛多高, 就讓牠自由的盡情展翅
綁了條繩子才來要牠飛, 抱歉我看了只有感到噁心...
個人積分: 87, 不能再高了 www.flickr.com/photos/inunu
inunu wrote:
我倒覺得主辦單位訂這...(恕刪)


那請參加公立美展,啥限制都沒有...

廣義來說,手機也具備電腦的輸入、輸出、記憶、儲存、運算的功能,你買一台高階手機不就是期望它能跟電腦一樣?

直接丟給GPU處理?可否示範一下怎樣不用電腦做到?

我並不反對後製,但要合情合理,不然就不用辦"攝影"比賽,直接辦"PS"比賽就好,攝影的本質"此曾在",
並不包括"無中生有",不然你買相機做啥?要去哪裡玩,PS一下就好了,要站上喜馬拉雅山頂都可以,只是這樣能得到甚麼?

攝影人的熱情,一些戰地記者的出生入死,豈是一個PS可以比擬?
inunu wrote:
我倒覺得主辦單位訂這...(恕刪)


那就示範一次如何?直接用硬體後製處理照片,我很想知道要怎麼做...
不要只是如果...做出來,現出來,你會贏得掌聲!

不曉得你有沒有相機?買相機的初衷是甚麼?或許是紀錄,或許是創作,或許有太多的可能,
但其實你也可以不用買相機,因為PS一下就有了,不用生自己的孩子,PS一下就有,不用
去哪裡玩,想去哪都可以PS一下...只是,這樣的意義何在?

我並不反對後製,但要合情合理,無中生有的照片,更令人作噁!
攝影的基本"此曾在",也是攝影人的底線,不然何必有人出生入死跑到利比亞去拍照?
PS一下不就好了?只是這樣"真實的感動"何在?

公立美展的攝影比賽都沒有限制,可以天馬行空,PS到天荒地老都可以,歡迎參加。
藝術創作本無限制,但此次攝影比賽並非攝影藝術創作比賽,只是希望留住"此曾在"的比賽,
否則101的煙火PS到愛河,紐約的煙火也PS到愛河,這對高雄來說,才是真正的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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