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街上的寵物要經過主人的同意嗎?

lowt865162 wrote:
好像是狗主人的錯,我猜狗主沒說:請不要拍,也沒說:拜託不要拍,狗主人不夠謙虛,不會做人。世界變這樣?

樓主未經同意拍照在先.還得高調要求對方一定要和顏悅色??
一般人感覺到權益被侵犯了.會有怎樣的表現.那的確是個人修養問題.就算發怒.也無可厚非
但一般人侵犯到他人.就算是不小心.大都會自知理虧.說聲抱歉.畢竟事出必有因.有因有果
反而回嗆.抱歉都沒一聲??套句您的話..世界變這樣?
而您回文想法態度.讓我感覺您也不像是個很會做人的人.....我笑了
smtv wrote:
樓主未經同意拍照在先...(恕刪)
您沒看懂我的回文真正意思。如果真的像您想的那樣,我早就被消滅了。
我在一間餐廳門口的地上看到一支哀鳳3GS,有點舊舊的,背蓋又有刮傷
現在都唉鳳4,4S了,這應該是沒人的,淘汰掉的手機吧
撿回家....

有這樣的觀念
樓會歪也是正常的...
----------------------------------
這比喻也不恰當.
1.把不屬於自己的佔為己有.這算侵佔吧~已經犯罪了.跟拍照有何相干??
樓主又沒有把狗抱回家.

2.要比喻的話.應該改成
==>我在一間餐廳門口的地上看到一支哀鳳3GS,有點舊舊的,背蓋又有刮傷,現在都唉鳳4,4S了,這應該是沒人的,淘汰掉的手機吧~所以我就不加思索的拍了張照片
沒多久.有個路人跑過來嗆我.說我為什麼拍他的手機....(後續省略)


so...
我只是對著一隻掉在路上的手機拍照..請問..這樣子錯在哪裡?




人生遊戲.戲遊人生
hodi wrote:是不是流浪狗有沒有在店門口也不是重點吧!重點是主人沒在狗附近...

狗在店門外,主人在店裡面,算不算附近啊?"附近"該用多少距離來定義呢?

視線範圍內嗎? 即使在公共的開放空間(ex:狗公園),若是發現有人在拍照,

在下都會很識相地把狗帶離拍攝者的鏡頭, "以免妨礙或破壞別人取景",

不過也不是沒碰過鏡頭一直追著我的狗的狀況(不止一次...),在下只好去拜託拍攝者:

「要是妨礙到您拍照,我已經儘量把狗帶開了,麻煩您不要拍我的狗好嗎?」他一臉不悅地回嗆我:

「這裡是公共場所,另杯愛怎麼拍你管得著!?」...沒嗆回來的,也是一臉大便地不發一語...

當然,拍攝的自由必須被維護,那拍攝者以外之人事物,有沒有選擇同等的"不入鏡"的權利?

依您的描述,店主能從店裡面同時看到門外的狗和您,彼此的距離應該不會太遠吧!?

同樣的情況若是發生在更重隱私的西方國家,小心被嗆的情況可能更嚴重....

在下就親眼目睹多次搞不清楚狀況的觀光客被店家大聲喝止,被攤販斥責伸手要錢,

在紐約街頭觀光客被摔相機還被痛打一頓的情況...缺乏說明拿起來就拍很容易引起誤會,

舉起鏡頭別人不會知道景觀窗裡頭捕捉到什麼,所以外國人會覺得被嗆(打)得莫明其妙....!
hodi wrote:在路旁去TAKE一台放在路旁且車主不在旁邊的超跑也叫不尊重車主囉?

車主不在如何表示意見啊!?Google Map的街景服務很受歡迎,也不過是不小心拍到有人在路邊尿尿,

幾輛車的車牌沒打馬賽克,就引發諸多網友對"隱私權被侵犯"的討論,谷歌不也表示會檢討改進!?


就心理層面而言,大多數心理學家都認為拍攝者與被拍攝對象之間的權力關係,

"是具有強烈的侵略性以及支配性的不對等結構",對於不甘屈從或被支配的對象而言,

被激起強烈的情緒反彈也就不足為奇了...更甭提侵犯隱私權這方面的爭議!

在下拜讀您回文也知道您是不會改變對"拍攝自由"的堅持,在這只是從另一個角度提供看法,

畢竟一般人無從知曉景觀窗裡呈現什麼,以及拍攝的目的、用途甚至品質...

同為攝影愛好者,在下認為相較於西方人,台灣人(東方人)已經是非常"忍讓"的了,

不信的話您可以揹台相機去美國比較有人活動的公園晃晃,只要鏡頭指向"有點疑慮",

旁人就會投以不友善的眼光,再多拍幾張可能就有人會上來質問"身份與拍照的目的",

甚至"是否有提出申請拍攝許可",沒有的話就"請不要打擾我家人,別在這拍好嗎!?",

合不合法自不自由我不清楚,反正絕對感覺得到旁人都非常不友善,甚至是"反感"...

在下也曾在聖馬可廣場拍野鴿子,不經意的鏡頭指向背景的琉璃店,店員發現了馬上出來制止,

用非常不屑的口吻說"未經過我們同意不准拍照"...經過一段時間適應才比較不會踩到地雷,

被嗆的囧境才逐漸消失...!

謹提供給樓主參考,萬一出國拍照時請特別小心,以您對"拍攝自由"的認知範圍,

恐怕一路上都得跟白目的外國人吵架......!!

hodi wrote:
重點是主人沒在狗附近...


所以你當下也認為他是有主人的狗?

不像流浪狗?


hodi wrote:
:我回嗆也只是當下他也應尊重我拍照的權利...就降!


姑且不論當下你如何認定那隻狗

事後證明他是有主人的

很好奇人家的狗你是想主張什麼權利
fxben wrote:
拍攝的自由必須被維護,那拍攝者以外之人事物,有沒有選擇同等的"不入鏡"的權利?

小弟對這件事的對錯沒什麼興趣
不過大大提到的很多東西都蠻有意思的

只要狗仔存在世上一天, 法律就還沒給我們這麼強大的權力
雖然我們沒有權力剝奪他人的自由
但可以行使自己的自由用各種方法 "妨礙拍攝"

fxben wrote:
在下也曾在聖馬可廣場拍野鴿子,不經意的鏡頭指向背景的琉璃店,店員發現了馬上出來制止,
用非常不屑的口吻說"未經過我們同意不准拍照"...

像這個例子中店員就用商談的方式讓您妥協, 或影響您拍攝的心情
更絕一點直接站過來, 伸手檔, 或用掃把在一定距離干擾
除了摸摸鼻子走人, 小弟想不到什麼其他辦法... 給小費?

fxben wrote:
在紐約街頭觀光客被摔相機還被痛打一頓的情況...缺乏說明拿起來就拍很容易引起誤會,
舉起鏡頭別人不會知道景觀窗裡頭捕捉到什麼,所以外國人會覺得被嗆(打)得莫明其妙....!

呃... 這是非常極端的例子
首先使用暴力直接觸法, 是最糟糕的行為
即使是前面提的例子, 對方很機車就是刻意要擋, 妨礙拍攝
差不多已經演變成私人恩怨了, 也絕不能考慮推人打人

因恐懼而犧牲放棄自己的自由也是不健康的因果關係
當需要擔心被路人打而不敢拿起相機, 那有什麼好討論的...
社會風氣敗壞到這種程度時, 需要的已經是如何自保
趕緊先去學個詠春全套了, 還照什麼相呢是吧
個人積分: 87, 不能再高了 www.flickr.com/photos/inunu
對inunu大之發文回應:
自從攝影數位化普遍之後,的確衍生不少濫拍與濫發的現象與爭議,尤其現代網路具有無遠弗屆的散佈

與流通能力,更強化了拍攝者與被攝者之間不對等權力結構下所產生的緊張關係!一般而言,商業攝影

當然問題不大,參與的對象都是自願性接受委託並且收取費用,場地也必須合法申請或付費使用,

以至於刊登發行以及版權都有一定的規則可循;那在"非商業攝影"的領域,

"拍攝自由"的權利就高過一切嗎? 況且"非商業使用"的定義,

是否就已經涵蓋或保障了所有關係人事物的權益!?沒有直接販售並不代表相片檔持有者未得利,

或損害到被攝者的利益或人權。把拍來的相片放在私人Blog或網路相簿上衝人氣,算不算得利?

未經同意在公共場所拍下別人的糗態上傳至網路公佈,被攝者的形象受損算不算權益受損?

把拍來的素材編輯成作品集去應徵工作或參與投標,算不算商業行為?就算啥也不做,

留給自己純欣賞,是否還是拍攝者獨享的好處!?拍攝者顯然得到所有的利益以及運用之便,

那不知情或非自願被攝的人或物,除了擔心和憤怒以外得到了什麼!

有些人會用"免費替別人宣傳"作為合理化自己惡劣行徑的藉口,事實上想紅或愛展現自我的人,

早就已經自拍或請朋友幫忙拍到翻掉,不用假手他人!


至於舉觀光客被打的例子,重點不在恐懼,而是尊重;其實那位街友不是靜靜坐在地上的乞丐,

他是那種會把鋼杯嘟到人家面前要錢的那種;常經過那附近的人都知道這號人物,所以都知道避開他;

那天他在跟觀光客要錢的時候有人拿起相機就猛拍,他看到了大聲喊"No Fxcking Shooting",

也不知道是聽不懂還是怎樣,有個男生又拿起相機繼續拍,他火大了就搶過相機砸在地上,

順勢還踹了那男生一腳...過不久警察就來了,把街友上銬帶走...我想那街友寧願坐牢,

也不願把他現在乞丐的形象讓全世界都知道吧....!

另一段是在紐約中央公園溜冰場旁的遭遇;我這個陌生人在一旁拿著相機拍小孩,

旁邊的家長不免懷疑拍攝者的動機(媒體不時報導有小孩的照片被拿去放在戀童癖網站上),

後來拿出証件給他們看,再主動用他們的相機跟他們合照(留下影像跡證),

跟大家聊聊拍攝的目的與主題,並且讓大家瀏覽相機內所有的影像儲存,大家才漸漸有了笑容...

「入境隨俗」不僅止於言行舉止,避免觸及當地人的禁忌更為重要!抱持"拿著相機是老大"這種心態

肆意去侵犯別人隱私,他們反彈力道之大保證令人大吃一驚!!

在西方國家,尤其是藝品店、服飾(佩件)商店,畫(藝)廊以及百貨公司,通常都是不給拍的,

不管他店門口外有啥流浪動物或小鳥,大家也不會接受作為合理拍攝的藉口...

所以,要是台灣大爺堅持"拍攝自由"不肯刪除影像,對方是會叫警察來處理的喲!

這跟什麼阻礙拍攝,什麼"社會風氣敗壞","小費"完全無關啦!別把他們當成大陸的土匪路霸看待,

只是他們更重視隱私與智慧財產權罷了!

超級小刀 wrote:
不知是我對你文字的誤...(恕刪)


我不知道您對我文字的理解是如何

攝影照像 我是門外漢

我只會用傻瓜相機 只懂得對焦、開閃光燈

我只知道 照像是把自已想要的影物 留下 就這麼簡單

為了照像 影響別人 這我是不認同的

說到尊重 講真的到戶外常看到一堆拿著大相機 站在第一排猛拍

且一拍就很久 後面的人想看都看不到…(這也是攝影人的自由)

套句星爺的話:尊重是放在心裡面的~

如果你是想從攝影者的角度跟我討論

我想我與你是不會有交集的。





上次我朋友主題是拍攝便便,題目是便便狂想曲,結果差一點沒被野狗咬到,
可能也是因為沒有問人家,便便是不是願意給你拍吧!

說難聽點,多數人的心態都滿自私的....好比說GOOGLE MAP,一堆人在說侵犯隱私,
問題是自己還不是用得爽爽...簡單來說就是,即使對自己沒有任何壞處.害處.損失,
如果別人因為自己而獲得好處,就會非常不爽,這種惡劣的本質就是人之常情,
與其說什麼尊重別人,不如直接說得體諒這種先天的人性.

1.人不喜歡別人無償因為自己而得到任何好處,即使自己沒有任何損失.
2.人總會假設別人有什麼企圖心或是侵犯的動機.

所以很多人就是不喜歡被拍攝到任何與自己有關的東西.

好比說狗...狗是你背花好多錢買的,今天給你免費拍爽,但你一毛錢都沒出,我很不爽...
好比說名車,名車是我貸款一堆錢買的,今天給你拍到給你欣賞,你背不就虧很大........

所以說,人真的得互相體諒尊重,因為這就是人的本質.

雖然我並不完全認同...我並不會想拍人家的車.拍人家的狗,
但是當人家拍我家的狗.我的車,我也不覺得他需要經過我的同意...
so what???我真的有損失嗎?? 今天我在公共區域,不管在法律上或是道德上,
我真的可以名正言順叫人家不要拍嗎?

如果真的到處都要計較,那根本計較不完,公共場所到底是要怎麼不拍到任何別人的東西?

但是也不用想改變別人的觀念,口口聲聲在那邊說什麼尊重,掩飾的只是長久以來自私封閉的觀念,
而且多數人都被這種觀念洗腦,所以在這邊po取暖文,真的很不智.

簡單來說,就我的看法最好就是別拍跟人有關的主題少有糾紛,多拍一些風景,
不過以都市來說無可避免的很容易拍到人家的房子,即使你根本是在拍別的東西,
說不定也有屋主會跑出來哭...這並不誇張,這是別網友實際的經驗,只能說大環境的觀念不改,
這種狀況還是接二連三會發生,也一樣有人會po取暖文,也一樣會有正義使者來鞭文.

曾經有一次在拍夜景車流,可能被當成在拍違規,車主調車過來興師問罪,
也有一次在拍鴿子,對面店家跑出來問說我是不是在拍他們,
我只是覺得人真的口口聲聲道德仁義,私底下卻常常是滿討厭的動物,臭美到極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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