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eamkill0321 wrote:
因討論串不是以讚美為...(恕刪)
話說我也蠻認同謝罪論的
討論的是既定事實,不論讚美與否
何必怕吃上仿礙名譽的官司....
其實這是常識.....怎麼會不懂呢.......
微酸~ wrote:
上週日晚上,幫親友免費側拍婚禮晚宴,原本也想說拍完直接給原檔(jpg直出),修片實在太累太麻煩,
但回來看了照片後,還是決定裁切和拉一下曲線再給。
婚宴在國中禮堂,席開將近100桌,一堆人小孩喜歡擠在前面(等著搶禮物),又有許多親友拿手機、相機搶拍,就知道現場有多亂,常常拍到莫名其妙的頭和手,還有旁邊人的拍一半或表情很怪,不裁切根本不能看,還有禮堂太高沒辦法跳燈,只能加肥皂盒45度直打,很多人流汗或是臉很油,沒有後製降低高光亮度,會有很多人油光滿面,最後還是陸陸續續花了四天後製完。
我想很多攝影師不喜歡給原檔,就是怕會被人拿來做文章,說原來某某婚攝大師拍出來也不怎樣.......(恕刪)
gi55123 wrote:
花了錢請攝影師
合約上卻硬是要我們簽上不能拿回RAW檔 否則不接這CASE
RAW檔難道有什麼不可見人的技術嘛?
又反嗆又沒收我們多少錢
"業界"都是這樣的處理方式
脾氣還真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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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幹麻簽?
不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