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不到就惡言相向的盜圖色淫蝨

happylife?
這人應該改名叫truelife..........

畜來福..........
如果樓主說的屬實,就絕對不能姑息這種人喔!

搞不好很多女孩子已經受害!但是不敢說出來!

不知道有什麼樣的單位可以防制這種事件發生!

我喜歡一個人,坐在海邊然後自言自語
之前爆球鞋男的料的那位記者小姐...

這裡有獨家...
鄉民特搜隊已經出發尋人了嗎!?
讓我們拭目以待真人以真面目登場
020411385 wrote:
之前爆球鞋男的料的那...(恕刪)


哈哈 我笑了

希望她會看到這篇

然後爆出來 大家應該就會對她釋懷了
看樣子又是一顆老鼠屎的樣子
就是這種人造成大眾對攝影人不正常的觀感
chiang : 這樣算不算挑釁?
其實把他blog的文章印一份下來就能告他公然污辱了,但是這是要被誹謗人來告訴才行

至於MD在msn上談話內容應該也符合誹謗罪… 這你當然能去警察局報案告發他

記得要明確告訴警察,你所要告他的罪名,還有要拿到報案三聯單

電信警察跟isp查他ip位址很快就能查到他的資料,到時候別忘了去法院寄存証信函給他

網路上有一些存証信函的申請方法跟格式,很簡單的

話說....這誹謗罪是刑法 ,如果告贏了也能再告民法污辱罪 去要求精神賠償

所以,人真的不能造業...各人做業各人擔
t4ttoo wrote:
http://www.wretch.cc/blog/happylife200/10132672

應該蠻年輕的~
以上不妥請告知即刻刪除~


不曉得是不是他本人
不過相簿內的照片都沒有圖片資訊
唯獨這張照片有圖片資訊
但是為了不要惹上麻煩
最好是打上馬賽克比較好

chiang : 這樣算不算挑釁?
布小堂 wrote:
另外想請教 如果要找警方處理的話 流程應該要怎麼弄...(恕刪)


剛剛打電話去刑事局問過
他要我早上打給網路警察
網路警察比較知道這方面的事情
電話是
2764-4490
2764-4434

早上九點以後打

不過依小弟的看法
除非有被害人
不然也不能做什麼吧
所以如果有被他罵的就把證據留下
多多少少還可以告他公然侮辱之類的
如果盜圖是盜對岸的圖
想要告他侵犯著作也可能沒辦法
除非他有盜台灣攝影友們的圖
找到事主還可以請事主告他侵害著作權

所以找警察可能做不了什麼事情
找新聞媒體我覺得會有用的多
將他的事情告訴媒體
把他真實的樣貌告昭天下
讓他有臉也沒地方去
我覺得這是最好的方法
不知道誰有這方面的門路???
說真的,我真希望這篇文到此為止..
而且希望那個 HAPPY 的傢伙,不要看到這篇..

如果板上有MD,正巧那傢伙又約妳...答應他吧
請PM給我們.. 請他吃一頓粗飽的.....


對了,我問過警察的朋友了...
除了盜圖、MSN騷擾...坦白說,警察不會受理

追查太麻煩,過程繁雜...小警員願意辦,主管也不願簽啦...
(在下的朋友親口說的...不過,如果把它約出來,倒是可以帶它去警局坐坐..因有犯罪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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