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叫街拍?看看有名的街拍攝影師怎麼拍的吧!

首先,尊重是雙方面的,不是攝影師自己喊爽的

再來,針對Bruce Gilden:

1.他會對拒絕讓他拍攝的人惡言相向。
2.Bruce Gilden自己也認為自己沒有職業道德。
3.他誇張的程度已到了吃牢犯的地步。

Bruce Gilden為了照片敢和路人互譙甚至幹架,也不怕吃牢飯,我欣賞,因為他敢承擔後果!
Bruce Gilden都知道讓人不快的街拍很缺德,那麼就請你大膽接受路人的嫌惡,不要再炮什麼尊重或開化!
這樣只能顯的你很沒擔當!
這是他個人的風格
我自己不會對他有任何批評

不過這不是我想要追求的方向
僅此而已
akihindo wrote:
台灣攝影玩家不是連被...(恕刪)


這不單是攝影人的問題
也是被攝者的問題吧....




以攝影人的角度來說

外國人會想
I JUST TAKE A PICTURE
台灣人會想
我在侵犯他人隱私....




以被攝者的角度來看

外國人會覺得
OH~ IT'S ART !!

台灣人會覺得
X的~你要幹麻!?




我相信在台灣的都市
拿著相機跟閃光燈這樣拍
可能十個人當中
都不見得有兩個人會對你微笑以對

不過十個人當中
兩個人會對你暴力相向倒是有可能....
我覺得器材跟技術就好比男朋友跟女朋友,兩個都是重點
傻眼...
如果在我心情不好的時候走在路上忽然這樣被拍,一定會揍扁他...
sohoming wrote:
基本上我個人覺得他是瑪格蘭之恥!
不太懂為甚麼瑪格蘭會讓他加入...
個人預言,未來很有可能在紐約某個暗巷裡面發現他的屍體..

而一百年後的人想看看百年前NYC街頭實景
說不定會將這個暗巷裡的屍體的作品拿來和清明上河圖做一樣的研究
喔~百年前的人平常都穿這樣呀
喔~百年前的街上賣的這個東西是叫作什麼呢
喔~百年前的房子是蓋成這樣的呀

個人不懂攝影但他的作品給我發出這種感想
比穿少少粉擦厚厚的奶油照感覺好很多^__^

當然不一定會拿這個暗巷裡的屍體的作品
因為現在紀錄的器材發達,一百年後應該不難找到類似的百年前作品
但這種照片就是自然完全不矯情做作
也許人家所追求的並不是好看的有藝術感的東西

更或許這就是他想自殺的手段吧~~不上吊,不跳海,讓人打死~_~
cutez200 wrote:
我比較苟同另一位街拍攝影師的作風

http://www.youtube.com/watch?v=y-IOEAlBpSo

他的攻擊性沒這麼強
而且作品也蠻有味道的...(恕刪)

這個好~
看youtube底下的留言也都是正面的~
這個比那個強暴式街拍好太多太多了~
大奶萬歲
HIVBME wrote:
傻眼...如果在我心...(恕刪)


要是這時候有人用攝影機拍下你揍他的畫面
剪接成記錄片,然後下個聳動點的標題
那就三個人都出名,都是藝術家了啊XD

對這種拍法實在完全無法認同
某天某人突發奇想 想要拍路人自然驚恐的表情
跟這人一樣 走到跟人只有一步的距離
只是閃燈換成藍波刀 這像話嗎

樓上有人提到對拍照這人的尊重
那你對路人的尊重在哪
不能一體適用的標準 對路人並不公平
補充一下

以我一個完全外行人的角度來看一張照片
比如一張風景照吧
非常漂亮的角度及構圖還有各種可以形容的讚美詞
讓我忍不住想到那個地方親身感受感受

結果.....人真的到了那個地方
心理的第一句話是
X的!被照片騙了
雙喜 wrote:
首先,尊重是雙方面的...(恕刪)


拍得真好???
生態攝影中,把鳥抓來拍,把蝶蝴黏起來,把蛇死起來拍的人,也拍得很好啊!
你也可以做到

盛讚它有勇氣承擔???
林北就是愛殺人放火,愛輪姦良家婦女,或者……就只是愛嚇人,不小心嚇到一個小孬孬
就他馬的給我嚇死了,然後對著波麗士小賤人說:是我幹的!
請頒獎!謝謝!!!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4)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