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痞子英雄首部曲:全面開戰』電影海報,已圓滿解決

是痞子?
還是英雄?
人家擺明著痞痞的
能拿他怎樣?

不過我不才,看不出來是真是假= =
不過既然劇組已經知道是你拍的還打過電話了,
沒得到許可還使用,就是他們不對了!
被盜重製的機會非常大~
如果說他們自己不想買版權~自己又到同樣地點拍一張~~就算相同的拍攝角度也不可能拍出來85大樓的燈光和左邊兩棟大樓的燈光開的樓層都相同.

85大樓左下角應該是有被修圖修掉~~其他的部份可看出是出自同一張圖

重點在燈光~~




以上幾位不相信是盜圖的前輩,可以觀察各大樓房間亮燈的位置,
在不同時間、不同角度,拍到同地方亮燈的機率小得可以。
並且前幾頁也有前輩提到,就高雄來說,建築物的位置是不合理的,可知有修圖。

要是後來再去拍相似的圖片,也不會先後兩次打給樓主來徵求使用權。
希望樓主能贏這場官司,讓攝影師的智慧財產權受到重視!
我去痞子英雄FB留言要他澄清盜圖事件~不到30秒就被刪文了
只要比對漢來飯店跟85大樓上面的經典酒店各個窗戶開燈點位即可得知是否為同一張照面,

路燈和大樓聚光燈每天應該都會相同,

但是不會那麼剛好兩間五星級的飯店版主和劇組人員兩次不同時間去拍都是剛好那幾間客房有住人吧!!

目前用漢來飯店客房窗戶電燈比對結果~~
liujoey wrote:
此張攝影作品,為本人...(恕刪)


樓主我們都支持您!不過建議您...

前幾樓都有網友提出關於如何後製或是修改的部分,有鑑於此,建議您可以準備完整資料。我的意思是,樓主舉證的一些照片,希望您可以留存實體;比如像高雄市政府文化局/高雄市藝文活動月刊(十二月份)實體印刷品。

比較擔心的是新聞曝光後,劇組可能會把底圖抽掉,在官方網頁、各大宣傳媒體、海報、影院等處所,在某一個月黑風高的夜晚重新換上新製圖,這麼一來可能後續會有死無對證的疑慮,大部分的業者,似乎都只願意接受風險小的失誤、好比說是製圖人員的疏失,而不願意大方承認錯誤來對當事人致歉。而事實上或許已經有重製散播的狀況。

另外就各網友舉證的部分,樓主再去趟影院拍攝海報上較為細節的部分,好比某一棟大樓的房間燈光,有哪幾間開啟。另外,提出告訴的話,建議您可以準備好自己的原圖檔之外、再準備好當初拍攝的相機機身、鏡頭,說明時間(幾時)、證明照片上的EXIF是原著!(製圖這部分小弟就不太擅長了。)

再者,不知道您是否有保存該劇組在一開始到現在與您連繫、或是電話的任何資料?好比在今年七月第一次與您接洽時是用哪個號碼或是E-Mail。是在幾點幾分撥打?總共打給您幾次?每次的通話內容為何?可以的話申請通話明細,並把每次的談話內容作成清單。屆時若對方想推卸責任或推來又推去,才可以明確找到事主。

確定提告,就必須好好把以上的各種資料準備齊全。或許真的是製圖師壞了一鍋粥,但真相有必要查明!不過仍要小心對方提出民法上要約與承諾這方面的效力範圍。
幫蓋一樓
這是我從樓主給的大圖
用LR修的
可以仔細看水中的光影
還有中央4棟建築物的燈光
根本是一模一樣滴




(圖片使用後已刪除)
如果你為了某件事站出來,永遠都會有人支持你或反對你。如果你不表明你的立場,永遠都沒有人會支持你或反對你。
別再找圖那些有不同.
樓主就說明夠清楚了
請看仔細好嗎

侵權事件簡要說明

1.2011年七月,痞子英雄劇組來電,詢問該張影像的相關費用,本人有幸得到電影痞子英雄的青睞,內心的感受是喜悅的,表示支持國片,並願意授權給痞子英雄使用,不過仍需知道使用的範圍才能報價,我便提供大圖連結給對方參考是否合適,之後便無下文。
.....................................

支持樓主 加油喔

khvs710066 wrote:
我去痞子英雄FB留言...(恕刪)


是否來個連續發文要求面對的活動~

之前幫公司的筆電拍照
也被同行拿去用
不過經電話告知後,就撤掉了
這次...裝死不認帳的行為~不可取



電影海報這裡有艘船~不知道會不會移動
樓主的大圖也有艘船......
關閉廣告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214)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