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ega wrote:電影院人員請你別帶重...(恕刪) 標準自我感覺良好的,我回了三篇以後已經不想回了,就跟某些人士拿著智慧手機在反對基地台一樣,只有版主的標準是標準,其他人都是屁,只有螢火蟲需要保護,北極熊跟其他快絕種的版主都視而不見。我前面已經提過了,大概版主對螢火蟲有甚麼特殊的情感,難道是版主拍了螢火蟲的照片分享結果被說得一無是處,轉而希望大家不要在po美照了嗎?
另一種陰謀論,因為拍攝的人少了,所以圖片的價值就升高了,當都沒有人拍101煙火,你可想唯一的一張101煙火的價值,叫大家都不要去拍,然後你自己一個人偷偷的去拍,這很難講吧!目前賞螢的地方幾乎都有建步道,到底在步道上拍螢火蟲,而且依照拍螢火蟲的準則,不打閃光手電筒使用紅色玻璃紙,不直接照射螢火蟲,不抓螢火蟲,就不知道破壞到什麼,目前看到的都是一些父母帶小屁孩去看螢火蟲,抓螢火蟲拍照閃光之類的,請不要把這些人跟攝影放在一起,他們不懂就表示生態教育的不夠,關真正要攝影的人什麼事,不要一干子打死所有拍照的人,去年去拍我也是一個人靜靜的在步道拍,連晚下山的登山客都被我嚇到,人百百種會聽的人就會聽,不會聽的人你就算打死他,他也是聽不進去的。
Boswell wrote:上星期帶小朋友到嘉義...(恕刪) 這我真的不反對,不過就分享給您認識同好,因為您知道那些人都是愛好攝影跟環境的。個人純粹不希望分享美照明明是好事,卻讓該地的螢火蟲遭受破壞罷了。
能理解樓主要呼籲的啦我覺得大體來說並沒有甚麼錯誤那些拿著手電筒亂照的 我每次去還是都會看見可你能怎麼辦?而各位會這麼憤慨相信也都是非常守規矩的只是感覺是被一竿子打下船這種感覺當然不好...而這樣的情況 樓主在當初po文時就應該料想到的...
其實我真的解釋 n 次了,我還是不知道為什麼有人這麼激動,1. 拍照是好事、分享也是好事,我相信愛好攝影的人都是愛好環境的 <-- OK ?2. 我純粹建議不要分享螢火蟲美照在網路上,避免當地被太多人打擾破壞 <-- 破壞一直都不是指拍攝的各位大大呀 OK ?3. 這是建議文,不是禁令,純希望大大分享前,想想分享後會不會反而造成當地傷害,不會就分享,會就再想想。最後我實在建議一事歸一事,真的無須無限上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