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痞子英雄首部曲:全面開戰』電影海報,已圓滿解決



這樣對照不知道夠不夠清楚?
不但組合起來的透視一樣,連燈光都一模一樣!

不要再說看不出來啦!
liujoey wrote:
此張攝影作品,為本人...(恕刪)


你發了!先開個3千萬和解金吧!
哈哈~ 上映前的1~2個禮拜再爆效應會更好吧?
盜圖不可取,但樓主怎麼看出
那海報是你的作品去變造出來的
因為彩色轉單色後,我真的看不太出來....
讚同提告!

台灣人 就是這樣 根本就不去注重所謂的著作權法!!
還打算要後製規避!!

告上去~ 讓這些人 學乖~~

讚同您說的 捍衛自己的權利!!
別讓人踩在自己頭上!!
HI I am Gary!~ http://mussod.pixnet.net/blog

id32 wrote:
看了許久我看不出哪裡...(恕刪)


呵呵...可以從那幾棟大樓的各樓層亮的燈光來判斷...剛剛看了一下
幾乎都一樣....除非痞子劇組能夠舉證這麼剛好同時間自己去拍
或是每天各樓層開燈的樓層一樣

更何況如果樓主所說痞子劇組來電詢問可否用這張照片為真
那就真的很不可取了
先標記一下
看看後續發展
不知道電影公司會有什麼說法?
先寄存證信函吧!

賠償金額就票房的10%就好了!

很明顯是盜圖了吧!光漢來亮燈位置一模一樣就可以證明。
況且劇組也蠻過份的,未取得授權,再加上自行變造有版權的圖片,怎麼樣都說不過去!

不過樓主也應該要經一事長一智
以後在還沒簽好授權前,不要先把產品提供出去
產品一給,就沒人鳥你了,這是通常的狀況,就算是台灣人也一樣。台灣人欺負台灣人已經不是新聞了…
看到這樣的情形... 身為剛踏入攝影的我

真的是失望又難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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