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荷花季去安康拍攝荷花幾乎已經是個約定成俗的盛事了,相信台大也曉得。 攝影是美的呈現除了要自我照料人身安全外台大應該已無異議所以才會再次貼出公告來,但是犯不著就要弄得非法入侵的頭銜來酸人,且這也應該是台大身感他的財產身受侵損時的自我主張意識才對,今年沒拍到明年還是可以拍的不是嗎?不要生氣。。。
聖約翰大學附近那一片農田的荷花花海也是滿多人去拍的,農夫也不會說啥麼,因為攝影者不會去糟蹋他的荷花,這就是兩者互相信任吧?
如果凡是都需要扣上非法入侵,那麼所有的土地可能都需要插上牌子說明可以入侵或是不能入侵了不是嗎? 新社鄉的農夫開放他的櫻花林讓人拍雖然造成滿地垃圾的困擾不過也博得在地社區的認同而發起清潔運動。 以上就是良善的台灣文化,在彼此互信的基礎上盡量讓人方便,但如果應要依法論法也不是沒有,就是為了幾坪地的利益要人高價收購它因而封地封路的社會新聞也時有所聞。。。。
攝影只帶走影像即回憶,不該帶給人家不便跟困擾,可是摘取蓮子好像就不可取的行為,因為有一個摘就會有下一次,而後就是浩劫高不好拖拉庫都開來採了。。。。
每次去外拍時進入各學校取景,還好都沒有被人說成非法入侵,否則就慘了。。。
記得大直那某學校比較嚴,就會有教官跑出來關切,看你是否有申請,哇咧。。。 就說SORRY沒有也,那麼我們就出去校園外面拍好了。。。 好理加在沒有叫警察杯杯來抓我們非法入侵,關起來,滿清十大酷刑。。。 嚇死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