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名] 類單眼是"不可換鏡的DC" !

呵呵 什麼像機拍起來的東西不是"平面的"!!!???? 太恐怖了!!?? 難道是小叮噹的道具

再說, 真要說, 現在拍到的東西連實物都沒有了, 是虛擬的數位信息

你要咬文嚼字找毛病, 先看自己站的穩嗎

先去查查什麼是 [單眼] 什麼是[DC]----> DC (Digital Camera] 哪一台不是?

法拉力就不是汽車嗎? 真是莫名其妙.....

月O_O光 wrote:
...(恕刪)


哈哈哈..這種言論主張.只是自曝其短啦..我笑到一個不行啦..哈哈哈.
單眼類單微單有差嗎?
哈哈哈~還不都是貴森森的相機...

爭什麼爭拿去做沙尿牛丸就對啦!
爭一些無聊的文字遊戲有意義嗎?還不如利用這時間去加強自己的攝影技巧

wolow1394 wrote:
賤人是不是"人"? ...(恕刪)


此句話的另一種說法(呆玩人的說法).........

破麻丟是雞掰!

我來亂的.拍謝.....
magic3d wrote:
在這邊正名也沒有用,身邊不懂的人還是會認為GF,NEX,J1之類的相機就是類單,我拿的是GH系列,即使外型跟一般的單眼很像,拿DC的親戚還是一直跟我爭說那是類單...(恕刪)



您那個親戚不只完全外行,而且還是個不懂裝懂,半瓶水就響噹噹的固執大外行!

簡單來說就一句話啦:『能換鏡頭的相機,就一定不是類單眼』,『類單眼=無法更換鏡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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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市面有四種數位相機:

單反相機(DSLR):有反光鏡、可以交換鏡頭

小單眼(單電相機、EVIL):可以交換鏡頭

類單眼(Bridge camera、Prosumer cameras): 一定無法更換鏡頭、但具備PASM功能、且還需具備長焦或大光圈這兩種特性之一(目前市面上有長焦類單眼與大光圈類單眼這兩種型別)才是類單眼!


消費型傻瓜相機:無法更換鏡頭、沒有PASM功能、亦沒有長焦與大光圈,最小最便宜也最陽春
腦袋魔人(天下無難事,只怕腦袋差) wrote:
您那個親戚不只完全外...(恕刪)

就算發明類單這個詞的諸廠商,有時還是會把可換鏡頭無反光鏡機種稱做類單.
廠商型錄往往也大辣辣的將數位相機區分為「單眼相機」和「數位相機」.

cckm wrote:
就算發明類單這個詞的...(恕刪)


您錯了。很早很早就有類單眼了。像是很久以前的SONY F717, SONY dsc R1 , minolta A200 ...等等。

日本官方與M01等也都是將小單眼evil跟單眼一同放在可換鏡頭的一眼相機區
腦袋魔人(天下無難事,只怕腦袋差) wrote:
您錯了。很早很早就有...(恕刪)

「類單」一詞當然是蓋有年矣.
只是依然是當年眾廠商發明的名詞.
而這些名詞隨時代變化,定義也逐漸糢糊.

把微單稱為類單,廣告上常常可見.

ssword wrote:
微單眼 = 比較小, 可以換鏡頭的系統相機

那請問微單眼是單眼嗎?還是系統相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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