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fisher wrote:我比較讚成開車被固定...(恕刪) 照目前的走向不管你是怎樣違規被拍照開單~你都是會被罰~但你可以拿著照片去告對方= =(是這樣嗎?照目前這個法案的話)....因為沒經過你同意拍你...
個資法通過後,那以後電視轉播籃球賽,在現場的觀眾不就得全部打馬賽克!電視綜藝節目出外景,在旁邊觀看的民眾也都要打馬賽克處理!以後看大甲媽祖轉播,上面都是路人,全部都得馬賽克,看個電視,背景都是馬賽克,還會好看嗎?
矯枉過正囉~~~個資的保護是很重要的~~可以避免被詐騙集團騙~~也可避免一直被一些不好的直銷保險或是一些需要業績的行業過度騷擾~~~~等等~~但是如果說連你當路人甲都可以告對方肖像權~~那電影電視等等的人及喜歡拍照的人不就慘了~~有一個路人甲就請對方簽書面~~那有一千個一萬個~~~大遊行不小心上電視也可以告媒體囉~~~車禍被拍到也可以告囉~~吃飯不小心被拍到也可以也~~~哇~~~原來理法大大是幫大家想賺錢的好方法阿~~~真是高阿~~~~小心我告你喔~~~賺錢去~~~~XD笑道凹都直不起來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