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比較有法律常識、背景的人都會解釋,現行的肖像權僅止於『商業用途』
所以你在路上照道路人甲、路人乙然後PO在網路上,沒有商業行為也沒有造成他人的不便時
就不會觸法。
昨天看到個資法二讀,新聞大部分都集中焦點在『爆料』這件事
或許跟小老百姓沒有很直接的關係,所以也不以為意…
但今天看到另外一則新聞,則是和我們有一些關連:
新的個資法上路後,『未經他人書面同意上網刊出照片、資料等,恐有觸法之虞。』
個人資料我想那沒問題,是種保障!但是連PO出他人沒有授權的照片,也算是違反個資法了
那那那…以後會變成什麼樣子?
今天我在風景區拍照,然後除了被拍的人比YA外,後面背景的路人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全部都要把臉馬賽克?
要不然今天我如果突然發現我的臉出現在不認識的人,他所拍攝的相片
我就可以告他沒有經過我的同意,把我的照片PO上去啦~
那往後外拍的人也要每一場外拍都跟麻豆簽同意書囉?
既使沒有照片拿去作為商業行為,只要PO在網路上,就算是侵害他的個資啦~

目前看一些報導是這樣描述(當然我不知道是不是我解讀錯誤,有錯請指教)
但是如果這個法真的上路,那拍照、照片分享豈不變成一種令人戰戰兢兢的行為了…
不知道大家對於新的個資法有什麼想法(我指的是單純對於拍照、相片的肖像這一塊,其他的不再討論範圍)
還有…以後是不是就不能盡情的PO圖分享了?
以後是不是也要開始建立新的攝影觀念了(加入尊重或保密之類的)
個資法新聞相關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