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評論看看,被人輕薄還要陪吃肉燥飯,是什麼道理!

標注一下進度,有搜尋了事主的fb看了一些緣由,看來得等12點公布男方的說辭了
相機有一種奇妙又難以抗拒的吸引力...........
那麼惡劣的人渣⋯⋯幹嘛還一直回應他,不太懂
卡位先
151515151515151515151515...
可以看看後續發展

幾天後應該是水果日報了吧
不知有沒有理解錯誤

這些對話不是臉書公開PO文吧?
這是兩人之間、在LINE上的"私下密談"吧?

內容本來只有對話兩造始可知悉
過程中林小春固然屢出穢言辱罵
但這樣是否符合"公然侮辱、人格名譽受損.."要件?

這告得成嗎?要告甚麼?
恐怕別太早下定論
這還得由法官去認定

因為主動公布這些辱罵樓主訊息
使"不特定第三者"皆可共聞的,是樓主
不是那個人品令人不敢恭維的林小春

理解錯誤請更正
老闆,來份雞排+珍奶。

來看提告互咬,十分精彩
先訴諸媒體再提告唄!!
免得更多無辜的MD受騙

widther wrote:
不知有沒有理解錯誤這...(恕刪)


大大說的是喔

只是公然污辱的部分不在這而已

小弟只是還原被自動消音的部分

畢竟

有圖有真相
我搞不太懂一件事..

有什麼必要跟那個垃圾人耗那麼多時間,打那麼多
訊息?卻一直想要對方公開道歉??

如果是為了收集上法庭的證據,那妳現在不是應該
去按鈴申告了??

怎又還來01花這麼多時間打這篇文章?要大家安慰
妳?


PS:
01混這麼久了,第一次發現,01還有這種看文章前的,
滿18歲閱讀限制!!

gigi920 wrote:
從沒見過這麼誇張的,...(恕刪)

tag, 追蹤後續...
這攝影師有誇張到...

「旅行不是為了孩子會記得這趟旅程,而是我們旅程的回憶裡有他們。」 - 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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