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文章擅自使用我親屬部分的婚禮照片,這是於12月份舉行的婚禮,拍攝地點為高雄的私人場合,該作者,將婚禮照片公布在網路上,不但觸犯肖像權及隱私,且完全沒有職業道德。敝人已經將此網頁保留起來做為證據之用,請儘速移除相關照片,否則需負責法律上的追訴。
eric123 wrote:這篇文章擅自使用我親...(恕刪) 首先,「我親屬的肖像權」?得主張權利的主體,您是否思考過?您如此發言,若未獲得授權,可能有「無權」的問題,其次,肖像權不是用「觸犯」的...,它不是法律,只是「可能」為權利的一種!肖像權可能該當的是民法的人格權,不是在保護肖像的經濟利益,一般來說,只有在「不當的」利用他人肖像,而依據「一般人的評價標準」均認為該肖像的人格權受到減損時,才「可能」算是肖像權受到侵害,而不是只要未經肖像權人同意,使用其肖像(照片),其肖像的人格權利就會受到侵害!再者,別把「肖像權(人格權)」跟「攝影者的著作權」混為一談了,這是兩回事這裡不是討論法律的地方,離題了,在此不詳談,只是擔心這樣的文字,「唬住」了不甚熟悉法律的網友罷了!
我不是律師,用字遣詞也許不夠精確,也無意去唬任何人,發文的目的,僅止於告知作者停止及移除這些不屬於他的東西。我們付錢請他拍攝婚禮,並不希望他把別人婚禮中家人的照片放在網路上展示他的攝影技巧,我相信在此愛好攝影的各位,也不希望有這情況發生在自己身上吧,應該是一同譴責這樣的行為才是。
eric123 wrote:這篇文章擅自使用我親屬部分的婚禮照片,這是於12月份舉行的婚禮,拍攝地點為高雄, 假如是我的照片被亂Po 我一定氣死囉!!不過希望有憑有據.....這邊好像只能說好話....不能批評的
eric123 wrote:這篇文章擅自使用我親...(恕刪) 我是覺得站在當事人的立場的話如果「當事人」不願照片在網路供人瀏覽攝影師「道義上」可以考慮尊重當事人感受把照片撤掉如果不是牽扯到商業利益、個人名譽受損(對其生活造成嚴重妨礙)....,說要到構成侵犯的嚴重地步,甚至是法律責任也太誇張真的會讓我這種不熟著作權肖像權的人對這種問題感到害怕也因為我不懂,所以趕緊找資料剛剛在網路上找到一篇資料「對於肖像權的主張的看法」覺得很有道理,給大家參考引用網址:http://hyd.dyndns.dk/blog/?p=31對這方面的疑惑大家可以心理有底些不然大家大概都恐懼不敢PO人物照了......
樓主無私的分享經驗是很值得讚揚的. 其實之前談到前後製小弟也曾嘴炮過, 還請樓主不要介意~ 不過說真的, 若樓主沒有經過照片中主角而這樣貼出來, 是真的不太合職業德道標準啦. 當然有些網友一厢情願替樓主說"樓主是職業攝影師, 當然有想過肖像權的問題!", 不過我們都不是樓主, 只有樓主自己最清楚囉.因為婚禮和公開活動是不同的, 公開的社會運動只要是路人就會看到拍到; 但婚禮是在自己家中, 在自己邀請的朋友群中舉行的, 我覺得還是不宜隨意公開.小弟的小小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