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孜孜 wrote:搞不好路旁藏了顆閃燈,搞離機閃! 應該不只一顆四個方向,最少會用上四顆不過,以前住台北時總是會不定時收到條杯杯紅色炸彈由洗出照片上打印的日期格式判斷應該是底片機拍的說實話真佩服警察學校的攝影課程應該很精采
elwynn wrote:職業特性,不得不然…我曾親眼目睹,一台小轎車闖紅燈,站在十字路口的警察在他剛闖的時候已經吹哨制止,他反而還加速通過…小轎車剛通過警察身邊,那個警察馬上轉上、拿小DC咖擦。小轎車通過路口的短短幾秒(不超過四秒吧?),警察可以做到吹哨、轉身、開機、對焦、拍照……閃光打出來的那一瞬間真是令人動容啊!碰到這種的,我會祈禱照片能夠拍的清清楚楚… 這是警方的「逕行舉發」。繼續支持「天然ボケ」+「広島弁」的A-CHAN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