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對台灣的法律比較不熟不過如果你拍的作品是要拿來商業營業用通常在國外要經過業主的同意如果是國有土地,有的時候會有規範說要申請我會建議你諮詢律師,如果律師說花蓮縣政府違法,那就訴諸法律行動就好至於合理不合理? 台灣政府有講理過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