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一個 創作者 的角度來看
有的人喜歡誇大一點的方式
有的人喜歡不著痕跡
不管哪一種創作風格,
其目的只有一個:引起觀者共鳴
是帶給觀賞者感動
還是讓人感到矯情
當然是看 創作者 的
1. 是否有想要傳達的概念
2. 將概念具體化的執行力
3. 傳達的概念是否與觀賞者的生活經驗有重疊
有的人是根本不知道自己要表達什麼,為了執行而執行,
有時選用了一個誇大的方式來表達(看起來比較容易"有什麼")
因此作品有了形式,卻缺乏了靈魂
有的人是知道自己要表達什麼,但缺乏具體化的執行力
誇大的重點與程度一旦拿捏不當,想要傳達的概念在具體化時無法忠實傳遞
最後,觀賞者的經驗是否有跟要傳達的概念重疊,這點比較難掌握
且個人差異還是存在,所以同一個作品,有人欣賞,也一定有人不認同,只是哪一種背景的族群跟比例多寡的問題
用哪一種風格只是個人偏好,其實沒有好壞
如果誇大得當,引起多一點共鳴,那就成功的
像我以前畫水彩時就偏好渲染,像打高爾夫球一樣
能一桿進洞的就一定不下第二筆
再怎麼補桿,都不會像一筆搞定一樣自然
這樣的偏好到了攝影,我還是留著
但我也同時欣賞 層疊法 表達出來的調調
就是有 渲染法 沒有的味道
但是不管哪一種法,沒有拿捏好,都可以一樣失敗
看得人知道你用哪一種技法,卻沒有感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