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別玩街拍啦,法律是殺死街拍攝影的元兇。

阿勇喔 wrote:
只能看得出來你拍照態度應該就跟您回這些文章一樣令人無言
同你意的就和顏悅色~不同你意的就置之不理我行我素~就如他說你不想被拍不會閃開一樣
根本就是不會跟被攝影者主動告知的傢伙!
拍到被發現對方依舊和顏悅色就說對方國情好~被發現對方給你臉色就說素養差
到底什麼才叫做素養呢?


認同+1
其實殺死街拍攝影的不是法律,而是這樣的態度。

也不需要牽扯到國情或是什麼其他差異
我們住在台灣,就以台灣的現況來討論
硬要說台灣人素質有問題也無所謂,可以不要住在台灣
但是既然在這塊土地上,請尊重這個地方。

我不是什麼攝影愛好者,我也不願意花錢去買那些攝影器材
我若是遇到有人在拍照,我會自動迴避開,不想妨礙別人
因為他可能是在進行著他的工作。
也許我也曾經被拍到過,坦白說我也並不是太在意。
但是我知道肯定有的人不願意。

我也許就是那種沒素養的人吧
我認為樓主所謂的街拍跟偷拍,在我的認知裡就是一樣的。
當然樓主也是可以隨意地去拍,因為不一定每個人都會發現
可是同時也要接受"有些人可能會不願意"的情形。

這是所謂的自我感覺良好嗎?
坦白說我覺得很多人是"拿了單眼就彷彿換了腦袋"。
你也是台灣人,你老爸老媽也是台灣人,你老婆你小孩也是台灣(如果有的話

某些過太爽的地區可以拍,是因為它們沒有亂拍的怪人,也沒有對人拍一拍就會害人失蹤的壞人

街拍很了不起嗎,死就死啦,民主本來就是多數人抹殺少數人的現實社會,請問您有多少人呢
佔山為王稱國家,只要有心人人都是大王,只問立場不論是非,以德報怨何以報仁,不要跟豬吵架,認真你就輸了

3516504 wrote:
但是可想而知的, 台灣人總愛無限上綱法律,
屆時什麼『隱私權, 肖像權, 恁北不想被拍權, 不要拿相機對著我權...』
通通都會跑出來....

這是什麼鬼論調

老子自認為不夠帥 不想不知情下被拍 搞不好哪天還被放到網路上被大眾指點那邊長得不夠好看八拉八拉一堆


怎樣 偷拍老子連先請求同意都可以不用喔
不想被拍還得被你這種話來開砲喔
一生當中,至少要擁有過一台電漿電視或OLED電視。
若只是沒知會人家... 偷拍睡覺的鼻孔.. 股溝... 事業線... 或是特殊角度... 這種街拍就免了吧...
Have a nice day~
去找模特兒來拍都要付錢。我看以後也不用了,去街上對別人猛拍就好。
不配合的人都閃邊,讓人拍的最有素養。

街拍跟偷拍是不同的,
偷拍小心被打,
之前有朋友偷拍被打。

若版主在所謂街拍時,
被其它人拍到,貼上MO說怪叔叔,
那那個拍你的人算是街拍還揄拍。
其實我覺得偷拍與否定義應該很簡單...
基本上拍照後純粹自己私下欣賞但不公開至相關媒介且未經當事人同意下讓大眾看到,應該都不算是偷拍吧
至於路上攝影機,他不是針對特定目標進行拍攝,應該並未觸犯任何法律...
法律是一體適用的...既然有人不想被拍照,就不應該硬要拍照不是嗎??
互相尊重才是人與人之間相處之道
在公共場所不代表一切都是公開
難到女孩子穿迷你裙在捷運上他的底褲就是公開的嗎?
如果哪天你老兄在咖啡廳寫些日記、筆記,
你覺得是公開的嗎?
只因為你喜歡攝影,
大家都變野蠻是嗎。
-----------------------------------------------
我只是舉例公共場所不等於公開
記者在採訪的拍攝
那是因為你在身為一個公眾人物時
你已經放棄一些基本權了
我想所謂街拍的主角
都不會是公眾人物
我只希望拍之前可以徵求同意好嗎
自己的女朋友被莫名其妙的拍真的很不爽
穿長靴的貓 wrote:
若人的眼睛等同於鏡頭
走在路上發現有人在看你
你會不會告他侵犯你的隱私權??
(還是要像飆仔一樣回敬一句看三小??)

若畫筆和紙張等於鏡頭
走在路上發現有人朝著你寫生
你會不會告他侵犯你的隱私權??

或者

我今天回家把剛剛在路上遇到某個有趣的路人甲
長相如何 穿著如何 表情如何 正在做什麼事......
寫進日記、發表到部落格上
路人甲會不會告我侵犯他的隱私權??

那麼拍拍路上的貓狗呢??
貓狗主人或者保育團體恐怕也會告你侵犯動物的隱私權......
那麼拍拍路上的建築物呢??
屋主或者所有人是否也有權利跳出來告你侵犯他們的隱私權......

台灣不是一向號稱是個對觀光客友善熱情的國家嗎?
提供給個不同的思考

這種比喻感覺也是無限上綱的比喻
在路上用眼睛看,畫面只會留在腦袋中
寫生也一樣,不管多會畫,也不可能100%是實景
跟拍照實在是有很大的不同分別

而將在路上遇到某個有趣的路人甲寫日記、發表到部落格上
只要別涉及個人資料,又何來侵犯隱私權之說?
至於拍貓拍狗,若是野狗野貓沒人管的著,但若是有主人的貓狗動物
也是屬於別人的財產,要拍別人的財產,別人有無權力拒拍應該很容易分辨
而建築物也一樣,主要還是看屋主爽不爽給拍
很久之前記的也有人拍建築物被告的新聞

其實很多街拍的人,大都很會拿捏拍攝界線在哪邊
法律沒規定不能街拍,啥能拍啥不能拍,或拍了適不適合PO上網
我想大部分拍的人心理都有個底,至於這個底的界線在哪邊
就看個人與他人可以承受的界線到哪邊
故意挑戰界限,沒出事是賺到,若是出事也就別抱怨
因為那不是無知就是白目,出事也就別怨誰

我還是很想知道樓主可以立法的話,到底要怎麼定法律,或法律該怎麼配合
法律才不會是殺死街拍攝影的元兇?
抱怨法律不合理總要提出實質上的看法,而不是丟一句話下來扯東扯西
然後提出實質上大多數人可以接受的合理建議都沒有






chiang:喂,我是很認真的回應,不是在搞笑,有會員想來我當然要告訴他我們的上班時間,免得撲空了會更火
喜歡街拍的捧由,千萬別灰心,把法律制裁當作是一種挑戰~

把不拍照會死的精神拿出來,好相片不等人,[街拍狂人 Bruce Gilde]

大家應該頗熟悉,他是瘋狂到直接拿相機,在與陌生人距離不到1公尺的地方

當面邦路人拍照,也許他已經不知道吃了多少官司,不過...他這種方式應該不是偷拍了

有時候躲著拍我們不如直接去拍.....說的直接一點~不敢街拍的人 不是怕法律直裁

是比較沒膽....我真的也是比較沒膽的那一群.....
總在停止呼吸後,抓住最美的一刻,一輩子驕傲的事。 www.goimage.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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