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9876p wrote:
那三成的理論不就不成立???
那潘姓女學生多冤啊~~~
會把撿到的錢當廢棄物的
不是錢多到傻了
就是本身瘋了
而且..哪有人遺失錢還會用鐵鍊加大鎖把錢鎖起來?
大大怎麼會用撿錢來當我文中所述的例子呢?

再者..
把那些不知道是誰的東西拿走..本來就可以
覺得是廢棄物就丟掉(隨手撿垃圾)
不是廢棄物就送去警局等人認領(失物招領)
哪有不能動的道理
還是看到垃圾就視若無睹,因為覺得亂動垃圾比丟垃圾的還差?

真要有心..就人到現場排隊
為了拍照花上幾天時間在現場等待,這值得敬佩
但隨便放個東西就算人到了,然後就幾天後再來..這就不可取
東西被別人處理掉也只是剛剛好而已
希望不會有人再問:
路上看到錢要不要撿?
撿到後是不是要拿去丟掉?
或是
路上看到垃圾要不要自己收三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