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機竟然被拿來當做霸凌的工具!!

真是誇張到極點~
小紅5168 wrote:
尤其是用腳那樣踢頭真...(恕刪)
打成那樣只花3600和解?

還真是便宜

現在的學生都這樣沾沾自喜嗎?
球來就打 車來就拍
失心瘋?
看來她們不太清楚自已在做甚麼

真可憐
不過這篇跟相機有什麼關係...應該po到閒聊版吧
干相機屁事啊??
相機只不過被拿來記錄...放到網路上讓整件事曝光??
樓主怎麼不說網路也被拿來霸凌??
網路跟相機都只是媒介= =a

要霸凌根本不須相機
早在國中我就遇過了
我朋友更可憐...照三餐被餵
小紅5168 wrote:
不知道廣大的網友得知...(恕刪)


先不管影片來龍去脈


樓主這樣公布私人電話已經犯法了
人家傻傻國中生犯法可以說是因為"不懂事"


成年的網友卻一起跳下去違法... 那跟不懂事小孩又有何區別??





快點撤掉吧
有法律問題歡迎免費詢問唷! smile6746@hotmail.com
小紅5168 wrote:
不知道廣大的網友得知...(恕刪)

樓主你才病了...自以為正義之師,你也不過是利用網路霸凌而已...極度不齒這種行為
我也已經回報了,這種文章還是進垃圾桶比較好
影片
http://www.facebook.com/video/video.php?v=154470521279144

事件懶人包:
http://goo.gl/R4dSX

主角出來講話了
http://www.facebook.com/permalink.php?story_fbid=162296517159051&id=100000246628754

主角們的照片?
http://goo.gl/tVoRr
剛看見標題 以為是拿相機打人= =
很抱歉~"~ 我看錯
這影片 很糟 今天就先看過
不過還是由警方那邊 甚至專業人士處理比較好
至於你的憤怒 都感受得到 不過公佈部分資訊 可能會違法

史蒂芬粥 wrote:
唉~~交給警方今天政...(恕刪)


法律就是法律阿

傷害罪、公然侮辱罪都是告訴乃論,
只要當事人間依照合法的程序和解完成,警察也無從置喙....

相反的,
有些網友還特別去謾罵其中一些當事人,這樣反而自己也成立犯罪,跟那些犯罪者有何兩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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