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被攝者帶著墨鏡
這照片還會有法律相關問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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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森羅門 wrote:
我的印象中國家地理頻...(恕刪)


這個我有印象,當事人還有再笨版PO文
可以注意一下
在轉播NBA球賽的時候
廣告也會放NBA的廣告
裡面除了球員之外
其他被拍到的人臉 都會霧化處理..
連保鑣(應該是吧..)人員也一樣

看來國外真的蠻注重這些的
請參考
http://goo.gl/p0xxA

所以,著作人格權屬於被拍者的,若被拍者能提出被你拍後會有什麼損害,也就能告你了。
而民法第十九條人格權,始於出生,終於死亡。
抱歉,
題外話,迷思是用在問句嗎?

教育部線上國語辭典

1. 迷思
神話﹑幻想。為英語Myth的音譯。泛指人類無法以科學方法驗證的領域或現象,強調其非科學﹑屬幻想的,無法結合現實的主觀價值。如:「對古老中國完美的幻想,是千古以來文化的迷思。」

看標題以為對肖像權有新論點,結果不是...
我是外行人
請問一下
某個國際攝影比賽
普0000的 忘了
其中有一張是
小孩與禿鷹
好像是首獎
這過程
是否也適用
需有同意書
還是我在雞同鴨講
請各位前輩解惑
謝謝

缺錢的有錢人 wrote:
我是外行人請問一下某...(恕刪)

你說的是這張吧

Kevin Carter-The Starving of Sudan
大師才怕被告

大師錢多

如果是身無分文(只有一台相機)的攝影愛好者,就盡管去拍
a7662888.tw wrote:
請參考http://...(恕刪)


小弟受教了...

也感謝版大提出了這個議題...
若有錯別字或錯用詞句, 煩請不吝指教...謝謝!
如果缺錢的有錢人大大說的
是樓上luger大大貼的那張
1.小女孩沒有能力去告
2.拍攝者後來因受不了社會譴責自殺了
所以想告也告不成

這張照片也讓攝影的價值觀衝突搬上檯面
是要伸手幫忙而放棄記錄下這畫面?
亦或是將人性擺在一旁忠實的完成自己拍攝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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