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中拿了相機....就忘了最基本的尊重

其實在公共場合妨礙他人的,
通常都是我們這些攝影愛好者...
妨礙遊客取景的,也通常是我們.....
一般人不會在同一點停這麼久,
也不會一堆腳架擺在那一段時間..
金牌屁蔥
同樣是婚攝
同樣是在公共場所
有啥不一樣?
我是沒看完20樓的文沒錯啦!!
但是我的論點不能用在所有婚攝的人的身上嗎?
在公共場所,對著公開的人事物,除了拍你的內在美,其他的算啥偷拍?
請不要開口閉口就是「偷拍」2個字!!

我有只針對婚攝攝影師嗎?
拍婚攝只有攝影師能拍嗎?
整個婚攝的隊伍都有考慮到別人嗎?
不然我這樣說好了...
新人很了不起嗎?新人到了景點拍照就要其他人都迴避嗎?
你怕人拍,那你大可去找私人的餐廳、莊園、建築之類的地方包下整個場就沒人可以拍你!!
如果你到了公共場所,那你就是只是那個時間點在那個場所的人事物的一份子
不只是對婚攝的人,即使你是遊客也是一樣!!都是當時當地的一個景!!
F299提到相機不過是眼睛的延伸

這樣的說法似乎沒考慮到

用眼睛盯著別人看也會造成別人的不舒服

更遑論各式各樣的眼神

也對啦 相機在你們手中只是眼睛的延伸

只要到了公共場合 路人就是應該被拍而不能吭半聲

吭了一聲後 反正也告不成

就是有這種太過無""的心態

才會造成別人不便而不自知的情況

不要有一天你們被找麻煩 才上來01哭訴~

PS:反正你們也沒機會去戰亂地區拍攝 真的去早就被當地居民打掛了 難怪可以在台灣有恃無恐~
咖啡黑元素 wrote:
同樣是婚攝同樣是在公...(恕刪)

那麻煩你看完再來冒火.....
你的論點, 前面就有人討論了.

不過我想你也不一定會想看,
看完也不會有結論
大家都習慣挑對自己有利的方向去想(我也不例外)

直接講好了
對攝影師與被攝者而言
甚麼是偷拍?甚麼又不是偷拍?
甚麼是尊重?甚麼又不是尊重?
這個情境有千百種,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想法

單就對攝影師來說, 尊重是甚麼?
請問你對這個議題的想法跟主張是啥??
YeatsLuo wrote:
所以最快解決問題的辦法,
不是大聲疾呼所有拿相機的人都要學習尊重與禮貌,
而是要求自己學會尊重別人對自己的不尊重與不禮貌。

被未經同意的拍照了?
先生對不起請再來一張,
剛剛那張眼睛閉上了啦。...(恕刪)

能這樣子解決問題的人, 不是有很高的修養與智慧, 就是有很高的EQ.

說到例子中的新人不悅, 就算當場再經過像這裡數百則的議論紛紛, 還是不會有結果. 只會讓心情更不愉快.

而有些人就知道如何化解不快, 就像我遇到的例子. 怎麼做, 在每個人自己. 誰讓自己生氣了? 其實也是自己.

爭對錯, 其實是意氣之爭, 自取其擾.

* * *

對攝影者也是如此, 對方執意要刪, 退一步刪了又如何? 也見過開始時候氣沖沖的, 之後喜孜孜的.

端看個人如何處理. 以法理辯之, 通常比置之不理還糟. 接受對方的道理, 對方也會開始接受你的想法.

當然, 這只是我個人的想法與經驗. 不是通則.

幾位所舉的國家地理雜誌也說"事後告知", 也是先拍了, 再行溝通, 取得諒解與接受.

這是要走這條路的人, 要面對的課題. 在巷子口爭喋不休恐怕難以體會.

* * *

以無禮要求對方要有禮, 以輕蔑要求對方尊敬, 就只會導致問題的擴大.

不知是誰說的:「人待我不以理, 我以薄施之, 是我無以異於彼也. 」

也不知道是誰說的:「犯我以非禮, 而我服之以禮, 則彼自服. 我以容人則易, 人以容我則難. 」

老舊思想, 往往很"實用". 卡內基推廣的道理, 也是與此相通.


Limitation frees creation.
又蓋了這麼多樓,发現又沒有違法已經成了某些人每帖必回之文
現在答案已經很清楚了,應該沒必要再討論下去了
免得又突然冒出幾個讓人無言之人
咖啡黑元素 wrote:
同樣是婚攝
同樣是在公共場所
有啥不一樣?
我是沒看完20樓的文沒錯啦!!
但是我的論點不能用在所有婚攝的人的身上嗎?
在公共場所,對著公開的人事物,除了拍你的內在美,其他的算啥偷拍?
請不要開口閉口就是「偷拍」2個字!!

我有只針對婚攝攝影師嗎?
拍婚攝只有攝影師能拍嗎?
整個婚攝的隊伍都有考慮到別人嗎?
不然我這樣說好了...
新人很了不起嗎?新人到了景點拍照就要其他人都迴避嗎?
你怕人拍,那你大可去找私人的餐廳、莊園、建築之類的地方包下整個場就沒人可以拍你!!
如果你到了公共場所,那你就是只是那個時間點在那個場所的人事物的一份子
不只是對婚攝的人,即使你是遊客也是一樣!!都是當時當地的一個景!!

大家都已經說
重點不在婚攝或法律
也不是什麼取景帶到人了
你還是可以繞著轉
再講也沒必要

另外,看來你對偷很敏感
不管是心虛或是什麼原因

對你或你們這些愛拍照的人而言
在公共場合就算是個景,管你是人或物
就算今天你站在別人旁邊對著拍,別人也要容忍你
只因為法律沒規定
但願改天你們的親友或另一半被這樣拍時
也可以跟他/她們說"妳現在只是一個景,沒有權利拒絕別人拍攝"


對我或我們這些不想走在路上莫名奇妙被拍的人而言
可以明確的跟你說
未經同意取用我的東西就是偷,
追不追究是我來決定,而不是那些取用的人決定
不管東西我放在公共場所的桌上或是放在我家桌上

未經被拍攝者的同意就針對性的拍,就算是偷拍
有沒有違法我無法決定,因為我不是財大勢大的商人
但不管被拍攝者站在哪裡,只要是針對性的拍就是偷拍
未經同意取用我的東西就是偷,
追不追究是我來決定,而不是那些取用的人決定
不管東西我放在公共場所的桌上或是放在我家桌上
未經被拍攝者的同意就針對性的拍,就算是偷拍
有沒有違法我無法決定,因為我不是財大勢大的商人
但不管被拍攝者站在哪裡,只要是針對性的拍就是偷拍
==================================
不懂法就不要跟我講法
偷竊是非告訴乃論罪
只要一經發現,不管你要不要追究,都要法辦!!
還有,你東西放在公共場所有2種情形
一是東西在有人管領的狀況下被取走,那是偷竊
二是東西不在有人管領的狀況下,那就是你遺失該物,撿到不還的人頂多算侵占

偷拍偷拍...你的定義不代表法律上的定義
偷這個字有法律上的意義,請小心使用!!
joykafka wrote:
能這樣子解決問題的人...(恕刪)

說得真好~

同理在拜讀馬克蘇兄後面的某篇文章,
雖然部分意見與我相左,但其實也是有道理的!
我指的是:沒經同意就針對性拍攝屬無禮行為、尊重是互相的..
==>
在公共場合沒經過對方同意,便對著某A拍,甚至是特寫..
這實在沒禮貌!
但也不代表某A可以對著攝影者發飆,或強迫刪照之類的..
最多是請對方不要拍,或用非人身攻擊的方式制止,或消極的離開該地..
不然以暴制暴的結果,會變成(舉個誇張例子)
警察在路口等著,一看到闖紅燈,就一槍給他斃了......

不過.. 如果是偷拍裙底之光..
那你被打活該! 哈哈! 開個玩笑~
金牌屁蔥
咖啡黑元素 wrote:
不懂法就不要跟我講法
偷竊是非告訴乃論罪...(恕刪)

是看不懂嗎
還是一直活在自己的世界?
從頭到尾
我就沒要跟你講法
也跟你說了,我沒要講法
因為我知道法律沒有明確的界定
所以還是由法官去判定

也許你只是想表現出懂得多
但懂得多,沒有禮貌也只是令人厭惡
懂得多卻沒有禮貌,也不會贏得尊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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