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別玩街拍啦,法律是殺死街拍攝影的元兇。


3516504 wrote:
剛看到一則新聞:『專...(恕刪)


拍人的都說好~~~等自已被拍又是另一張嘴臉....

你說怪不怪
PO文最怕是一些腦x,明明都做人身攻擊了~還說沒EQ 動不動就提告~~~你父母教的嗎??那我問候他們你有沒有意見呢~
拿個單眼就可以大辣辣的不顧 被拍者 的感受拍嗎 ?
要街拍人像 被拍者 有那個義務讓開版大您拍嗎 ?
在被拍者不知情的情況下拍攝不是偷拍嗎 ?
那記者呢

可以隨意拍別人嗎

新聞自由 與人身自由
誰大

怎麼狗仔拍都沒事
那行車紀錄器可以拍嗎????
公車屬公眾場域

於公眾場域之活動並無隱私期待可言 難謂有侵犯

執法及新聞從業人員皆有自利的考量 湊業績 平息民怨 賺賺稿費 這是正常社會現象

但別因此誤會法律 對於藝術工作者 台灣的法律已經非常寬容了



dgg wrote:
在台灣
沒事
不知你是怎麼拍的


我也沒事, 只是突然有感而發, 想看看大家在台灣如何街拍.
希望大家分享經驗.

比較深得感覺是, 台灣確實不是個好深入街拍的環境.
台灣人對鏡頭敏感, 是我覺得在日本跟紐約還明顯的感受.
但換個好處想, 如果在台灣都可以街拍的很厲害那大概去哪都沒問題了!

有朋友說在香港更不容易街拍, 會被揍.
是真的嗎??

標題是:法律是殺死街拍攝影的元兇。

不過內文大家討論的是 "道德與觀感"、"換作你願意被拍嗎"?

如果回歸主題...不好意思...請問台灣哪一條法律...說不能街拍嗎?

什麼法、第幾條呢?


所謂狗仔偷拍~通常犯法的是 往 私領域進行拍攝(往人家的家裡拍)、或者針對較為隱私的行為(maybe 公車上睡覺的照片 這段其實有爭議)、侵犯隱私等等,以成立妨礙秘密罪的條文判斷是否符合構成要件,在公共場合中,我好像沒聽過有什麼判例說 拍照是非法的。

至於肖像權的主張~我沒記錯的話~並非每個人都可以主張有肖像權,例如 喬丹(商業考量)可以主張,路人不見得可以主張。或者 路人可主張,總統不見得可主張(公眾人物)。
歡迎加入閃燈同好會! 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chingarno/
台灣以賭為生 小賭養家活口大賭成家立業!!
人人都是賭神 想拍的話 拍背影吧 正面不能拍
我承認我來亂的...
說的也是,若街拍算侵犯隱私的話,那滿街滿谷的監視器難道就不算嗎?因該是看使用目的與街拍方式吧!

六弦琴 wrote:
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恕刪)

羽揚 wrote:
你的標題都下好了,還討論什麼??


因為台灣流行標題殺人, 所以我也學到這一招了. 哈哈

標題聳動吸睛, 我看台灣媒體都這樣的. 學一下.
國情不同阿
而且說句老實話
人被攝影機對著都會不自在
這是人之常情

如果有被無預警街拍的人應該能夠體會

我就被無預警街拍過
當時是牽著女友在公園散步
一位大叔拿著大砲對著我們瞄了好一陣子
後來經過時有確定他有按下快門
當下的感覺的確是很不舒服

雖然我也很愛好攝影
但我會盡量選擇群眾或是遠景這種街拍法
而不是那種針對性的
相信只要是一般人被人拿著大砲瞄
一定會很反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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