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樓看下來....發現攝影大頭還真不少....張姓男子在台中市台中港路一家量販店內,發現穿著迷你裙的蕭姓女子坐在大賣場美食街的座椅上,於是就坐在蕭女對面的座椅上,將數位相機放在桌子上,朝蕭女的大腿部位拍了48張照片。想拍什麼大家心知肚明~還有人認為這樣做OK?要我是檢方就把照片拿去放大調亮度對比....看看有沒有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