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undere wrote:2.拍攝者後來因受不了社會譴責自殺了 請去google一下真實情況...tsundere wrote:是要伸手幫忙而放棄記錄下這畫面?亦或是將人性擺在一旁忠實的完成自己拍攝的工作? 其實大部分的情況這兩者並無衝突的............
小彭新城 wrote:請去google一下...(恕刪) 感謝大大的指證對不起我錯了在"第一現場"這本書中看到「在這張照片刊登以後人們紛紛指責這位攝影師怎麼有辦法在看到這位小女孩時還那麼冷靜的按快門」而他在自殺時說了「生活的痛苦遠比快樂多得多」好像是他走不出自己良心指責而自殺的?虧我還買了這本書還讀得不仔細
tsundere wrote:感謝大大的指證對不起...(恕刪) 的確阿因為他所做過的事情 加上際遇 很容易被人這樣解釋其實這個記者長久以來生活經濟就有問題他的自殺跟金錢關係比較大喔~~其實他好像也沒有拍了照片就走人...好像有稍微安頓一下那個孩子只是這照片真的太強烈了 還得獎....很容易遭人抨擊..
站得住腳吧如果是你拍的基本上你已經擁有這張照片的製作權(確切明自我忘了)給你一個之前的案例有一個果農開放他的農場給大家採水果然後有一次他看到一個很可愛的小妹妹拿著他種的水果他就把這幅景象拍下來然後在他外銷的水果箱子上就放這張照片後來好像家屬去跟他argue吧結果最後因為"縱然被拍攝著有肖像權 拍攝者本身也擁有作品著作權"結果沒事以上是我上課的時候老師講的給你參考
hello!Sony wrote:請問如果人死了那他生前被拍的照片有肖像權問題嗎?因為前陣子看新聞看到有店家未經授權使用鳳飛飛照片然後被警告侵犯肖像權 當然有印象中,肖像權應該是屬於子女如果跟經紀公司有約,那可能就是屬於經濟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