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undere wrote:
2.拍攝者後來因受不了社會譴責自殺了


請去google一下真實情況...


tsundere wrote:
是要伸手幫忙而放棄記錄下這畫面?
亦或是將人性擺在一旁忠實的完成自己拍攝的工作?


其實大部分的情況

這兩者並無衝突的............


日夏維 wrote:
最近在思考一個問題不...(恕刪)


要看對方是不是有名大師

是的話絕對無償分享

不是的話,連個份都沒有
請問如果人死了
那他生前被拍的照片有肖像權問題嗎?

因為前陣子看新聞看到
有店家未經授權使用鳳飛飛照片
然後被警告侵犯肖像權


小彭新城 wrote:
請去google一下...(恕刪)


感謝大大的指證
對不起我錯了
在"第一現場"這本書中看到
「在這張照片刊登以後人們紛紛指責這位攝影師怎麼有辦法在看到這位小女孩時還那麼冷靜的按快門」
而他在自殺時說了「生活的痛苦遠比快樂多得多」
好像是他走不出自己良心指責而自殺的?
虧我還買了這本書還讀得不仔細

luger wrote:
你說的是這張吧Kev...(恕刪)



恩 是的
我就是說這張
謝謝你 luger大大

其實攝影
我覺得也是一種藝術創作
只是它比較寫實
所以比較沒有想像空間
戶或許就是因為這樣
它也被侷限許多吧

tsundere wrote:
感謝大大的指證對不起...(恕刪)


的確阿
因為他所做過的事情 加上際遇 很容易被人這樣解釋

其實這個記者
長久以來生活經濟就有問題
他的自殺跟金錢關係比較大喔~~


其實他好像也沒有拍了照片就走人...好像有稍微安頓一下那個孩子
只是這照片真的太強烈了 
還得獎....


很容易遭人抨擊..
站得住腳吧

如果是你拍的

基本上你已經擁有這張照片的製作權(確切明自我忘了)

給你一個之前的案例

有一個果農

開放他的農場給大家採水果

然後有一次他看到一個很可愛的小妹妹拿著他種的水果

他就把這幅景象拍下來

然後在他外銷的水果箱子上就放這張照片

後來好像家屬去跟他argue吧

結果最後因為"縱然被拍攝著有肖像權 拍攝者本身也擁有作品著作權"

結果沒事

以上是我上課的時候老師講的

給你參考

luger wrote:
你說的是這張吧

Kevin Carter-The Starving of Sudan


這照片看完了很想哭

有小孩的人應該更能感同身受
彭昱凱(阿凱):09-1688-1688
hello!Sony wrote:
請問如果人死了
那他生前被拍的照片有肖像權問題嗎?

因為前陣子看新聞看到
有店家未經授權使用鳳飛飛照片
然後被警告侵犯肖像權


當然有
印象中,肖像權應該是屬於子女
如果跟經紀公司有約,那可能就是屬於經濟公司

dor123 wrote:
sorry
問神與母愛 有何關連??...(恕刪)


小弟第一眼也丈二金剛摸不著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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