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尊重,當時氣氛不太好,所以有點不理智,沒想到這麼多只想到,於法無據,到底憑什麼可以命令我刪掉照片當然後來想一想,就是欠缺尊重囉我也知道上來PO這一篇,又會引發論戰只是有多少人講的,是比較中肯,比較合理的,可以當作參考就像講拍乳溝,我當然會請對方刪掉,或是不爽阿但是,我今天拍的不是那樣的東西,我拍的不過是個"背影"!也有人講投籃機,很簡單阿,投籃機要有人玩,才是一張不錯的照片單單拍投籃機何必呢,叫我女友去站,我來拍~?就是小朋友不合邏輯的玩法,才覺得這樣拍有趣~~至於叫我拍打架現場,我會不會變成頭條阿?這種治安風氣下,還是自保比較重要浪費大家口水,真是不好意思~~
Sonyi wrote: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標準 法越嚴謹的國家 並不代表這國家真的好只代表這國家的人道德標準本來就比較低 不然何必去規範一些人人都能自動遵守的事情...(恕刪) 很好的論點…建議開板大大可從此處思考,一切都好解決了…
libraleu wrote:尊重, 尊重, 不是...(恕刪) 你在現場,你確定你會這樣做嗎?對方多人打一人(敢這樣,真的搞不好有槍,還是武器),而且是在我前方3公尺的地方,我是騎摩托車,戴全罩安全帽我要是當場打電話,一定是脫安全帽,然後拿起手機,一定馬上被發現,何況我後座還有女生要幫別人之前,總得惦惦自己的斤兩吧~~我就退回單行道入口撥電話,也差不了30秒,這樣就被您批評啦....
footprints wrote:只有你高興,人家媽媽...(恕刪)</bloc一語道破既然妳覺得"拍照,感覺應該是很高興的事情阿~~"那被拍的人高不高興應該也很重要吧而且樓主的老爸提醒的小字條該不會樓主常拍許多人物又擅自公布 已經惹出一些是非了吧!!凡是還是先想想自己才能欲檢討別人這文發在01....應該又要被鞭了吧
ptmarshuang wrote:...(恕刪) 您想太多了,我拍的都是認識的人,不然就是活動照片而已早上問我我父親,主要是在講演唱會,別公佈其他的都是順帶提到~真的想太多了....説一個影,生一個子~而且我沒興趣拍不認識的人拍了給誰看阿~~昨天純粹是個特例罷了~~
tiun wrote:唉!看樣子,大家說這...(恕刪) 阿你有沒有看完呢,就說啦在現場,當下,就覺得對方不能強制我刪除阿我也沒站在對方的立場想,所以不想刪除後來,想了想,就是欠缺對方一份尊重,沒事先求得對方同意(以後就知道該怎麼做啦)我以為文章寫的很清楚?!真的沒看清楚,就再看此篇吧~PS:您改內文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