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照,感覺應該是很高興的事情阿~~

說到尊重,當時氣氛不太好,所以有點不理智,沒想到這麼多
只想到,於法無據,到底憑什麼可以命令我刪掉照片

當然後來想一想,就是欠缺尊重囉

我也知道上來PO這一篇,又會引發論戰
只是有多少人講的,是比較中肯,比較合理的,可以當作參考

就像講拍乳溝,我當然會請對方刪掉,或是不爽阿
但是,我今天拍的不是那樣的東西,我拍的不過是個"背影"!
也有人講投籃機,很簡單阿,投籃機要有人玩,才是一張不錯的照片
單單拍投籃機何必呢,叫我女友去站,我來拍~?
就是小朋友不合邏輯的玩法,才覺得這樣拍有趣~~

至於叫我拍打架現場,我會不會變成頭條阿?
這種治安風氣下,還是自保比較重要


浪費大家口水,真是不好意思~~
Sonyi wrote:
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標準 法越嚴謹的國家 並不代表這國家真的好
只代表這國家的人道德標準本來就比較低 不然何必去規範一些人人都能自動遵守的事情...(恕刪)

很好的論點…
建議開板大大可從此處思考,一切都好解決了…
王建民 曹錦輝陳金鋒
libraleu wrote:
尊重, 尊重, 不是...(恕刪)


你在現場,你確定你會這樣做嗎?
對方多人打一人(敢這樣,真的搞不好有槍,還是武器),而且是在我前方3公尺的地方,我是騎摩托車,戴全罩安全帽
我要是當場打電話,一定是脫安全帽,然後拿起手機,一定馬上被發現,何況我後座還有女生
要幫別人之前,總得惦惦自己的斤兩吧~~
我就退回單行道入口撥電話,也差不了30秒,這樣就被您批評啦....
footprints wrote:
只有你高興,人家媽媽...(恕刪)</bloc

一語道破
既然妳覺得"拍照,感覺應該是很高興的事情阿~~"
那被拍的人高不高興應該也很重要吧
而且樓主的老爸提醒的小字條
該不會樓主常拍許多人物又擅自公布 已經惹出一些是非了吧!!
凡是還是先想想自己才能欲檢討別人
這文發在01
....
應該又要被鞭了吧
ptmarshuang wrote:
...(恕刪)


您想太多了,我拍的都是認識的人,不然就是活動照片而已
早上問我我父親,主要是在講演唱會,別公佈
其他的都是順帶提到~

真的想太多了....説一個影,生一個子~

而且我沒興趣拍不認識的人
拍了給誰看阿~~

昨天純粹是個特例罷了~~
另外一件事情

上面有網兄提到,拍打人的照片才是應該拍的
請問,拍了打人的照片,對方要求我刪除,說侵犯隱私權,拍到臉等
那對方是不是更站的住腳?
比拍小孩子的背影,更侵犯別人權利?!
(當然它可能手圈住我脖子講)
小樵 wrote:
很好的論點…建議開板...(恕刪)


謝謝您的建議~~
cutaray wrote:
當然後來想一想,就是欠缺尊重囉...(恕刪)


尊重是雙方面的。別人一定要尊重你?等到以後你有小孩子就知道了。
tiun wrote:
唉!看樣子,大家說這...(恕刪)


阿你有沒有看完呢,就說啦

在現場,當下,就覺得對方不能強制我刪除阿
我也沒站在對方的立場想,所以不想刪除

後來,想了想,就是欠缺對方一份尊重,沒事先求得對方同意
(以後就知道該怎麼做啦)

我以為文章寫的很清楚?!

真的沒看清楚,就再看此篇吧~

PS:您改內文嚕...
拍到犯罪過程的相片 有證據的效力

看您的文字 您的心中好像還是為了刪掉那照片
仍然存著忿忿不平的感覺

每個人都有各自的界線 我們該給他們該有的尊重
請您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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