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門町街頭的色淫師.....(更新一些事)

SHOWHAND86 wrote:
其實那些顧左右而言他...(恕刪)


什麼...!?
假如一切的攻擊只是因為發在攝影版...
那這邊就不該叫聖殿....是斷頭台吧...

來人呀!! 虎頭閘伺候...
第462樓...

一樓樓主的新圖像...

真夠特別
特然想到

樓主的新圖像

是不是用樓主老婆的玉手來拍的呢

讓樓主自己可以整天看見都想到他老婆在晚上時把她的手按在她的..............










電腦滑鼠的感覺
「動之以情、曉之以理、誘之以利、脅之以力」

我想這可以是樓主這次事件的寫照

就算法律上站不住腳 , 畢竟沒有一國的法律是完整的
該討論的應該重於 "合不合理" 而不只是在 "合不合法"


STAR=YGG wrote:
千萬不要被 為已讓許多人不舒服的色情戀童圖片還振振有辭解釋的人歸為同類就好


沒有人的人格是完整的 , 我想就算你也是
何必用他人的喜好作種族分割 , 這只會表現出你的脆弱面
你在補這個洞 , 越補越厚
厚到其他人都看得出來 : 欸! 這裡有洞!

好 這是堤外話

樓主第一張圖片又沒露點 , 也沒煽情的肢體動作
只是一種表情畫面的重複
真要說它不好 , 大概只有它的原始出處了
不然他只是一張耐人尋味的圖片罷了

這我已經解釋很多次
我想聰明人看過整棟文章後應該不需要一再反覆的討論這議題
你說是吧
一堆顧左右而言他的回文

主題不討論,偏討論樓主的頭像

回文之前,難道都不會看一下討論區規則嗎?

奇怪,難道玩攝影的就不能接受也是有人不喜歡被偷拍這件事嗎?

一種米養百種人,難道走在公共場合,就要忍受被拍嗎?

況且樓主也提到,警察查看照片內容,對方就是針對樓主女友在拍阿


制止色影師偷拍,不算抓現行犯嗎?

制止現行犯離開現場,也算暴力嗎?

難道不能提出一些玩攝影的行為嗎?

這裡是一言堂嗎? 這裡是一言堂嗎?


請勿對號入座,謝謝。
[img]http://i2.tinypic.com/qqe9aw.jpg[/img] 這是我打球的英姿喔~^^~
FB哀 wrote:
「動之以情、曉之以理、誘之以利、脅之以力」

我想這可以是樓主這次事件的寫照

就算法律上站不住腳 , 畢竟沒有一國的法律是完整的
該討論的應該重於 "合不合理" 而不只是在 "合不合法"
...(恕刪)



情、理、法這三樣如果可以最好都能討論到

最好的情況就是都能兼顧 我們都能夠明白這樣情形自然是很難達到

若要論先後自然就是法理情

像樓主這個事件如果當事人繼續追究(不論哪一方)你覺得會用哪一種社會規範繼續處理下去?

你說只要討論理的部份就夠了 好

假設這裏所有人都支持樓主 

都覺得他很有理

那下次你我他,可以是任何人是不是只要懷疑對方怎樣怎樣怎樣,就可以控制他行動,接著硬是要檢查他人私有物品

沒關係啊,反正我最後再報警就好

如果是你急著要趕飛機或家人出事或任何事情,我東西丟了想想在捷運上你一直靠著我又擠過來

結果我合理懷疑是你偷的,大庭廣眾之下把你跩住控制你行動不讓你走,甚至硬要搜你身翻妳包包

妳同意嗎?反正最後再報警再找警察來擦屁股就好了啊

你的時間是不是你的財產
你被破壞的心情是不是你的財產
你因而衍生的損失是不是你的財產
如果同事也坐捷運親眼看到有人大喊你偷東西 然後目睹警察把你帶走

你打算明天去公司慢慢解釋嗎?每個人都會相信你的話?

法律所賦予我們的就是保護我們可以安心的生活 不會隨時隨地受到這種無妄之災




何況不要忘了這裡只有樓主的一面之詞,

如果我把我在捷運上遇到你然後東西丟了的一事

描述的生動活潑 栩栩如生 情節緊張刺激 繪聲繪影 好像煞有其事

什麼你一直很明顯的朝我擠過來(是有多明顯?) 眼神一直上下隨意亂瞄 一跟我對上馬上心虛轉開
(我有他心通?)
等我報警時你嚇的滿身肥肉把臭汗抖個不停,卻又怯生生很小聲的說你報啊
(你看看上面字詞有多少加入了我個人的感受?看文的又會有多少人被我引導?)

看我描寫的彷彿親見,你覺得又會有多少人這次覺得我有理?
這次假設一萬人看這樓,六千個支持樓主這樣
那我這個例子假設有四千個人支持我這樣做
那下次
那下下次
是不是只要有人覺得〝理〞上面說的通就可以一直這樣下去?
那請問我們還要法律幹嘛

自己去合理懷疑、合理假設、合理動手、合理搜身一直自己在那合理下去就好啦 



所以我怎麼看?我只看真正實際上發生的動作
我看到的是樓主攔住人 我看到他想翻人私人物品 我看到它理虧還先告狀

拍很近?樓主當時是有量嗎?拍胸部?樓主眼睛跟DSLR現場連線嗎

三人站在同一平面請問攝影者要怎麼拍出妨礙秘密罪的照片?
光線是直線進行的,樓主有沒有唸過國中啊
鏡頭會S型的伸進他老婆內衣嗎?

如果一個男子長期用人神共憤的方式虐待妻小,幾十年後有一天被妻子做成叉燒包
我相信整個悲慘的故事一定會讓社會輿論支持妻子
讓社會大眾拍手叫好

接來來呢?因為妻子作為合情合理讓人覺得情有所源所以法律的部份可以跳過不討論?




將心比心一詞真的被濫用了 有多少人被樓主生動的描述激起了同仇敵愾之心?
只要能引起我的共鳴 我就不去思考其他情況 其他的可能毫無懷疑的義氣相挺?


FB哀 wrote:
沒有人的人格是完整的 , 我想就算你也是
何必用他人的喜好作種族分割 , 這只會表現出你的脆弱面
你在補這個洞 , 越補越厚
厚到其他人都看得出來 : 欸! 這裡有洞!

好 這是堤外話

樓主第一張圖片又沒露點 , 也沒煽情的肢體動作
只是一種表情畫面的重複
真要說它不好 , 大概只有它的原始出處了
不然他只是一張耐人尋味的圖片罷了

這我已經解釋很多次
我想聰明人看過整棟文章後應該不需要一再反覆的討論這議題
你說是吧



圖片的部份我尊重你的看法

不過我相信你也看到這棟樓許多人的看法

我相信你也是聰明人對吧
STAR=YGG wrote:
任何人是不是只要懷疑對方怎樣怎樣怎樣,就可以控制他行動,接著硬是要檢查他人私有物品
沒關係啊,反正我最後再報警就好...(以下與討論主文不符...恕刪...)

s大,你很喜歡演情境劇喔~
樓主的狀況是"只有懷疑對方怎樣怎樣怎樣"嗎?
先不論樓主po文內容的真實性
以正常人的角度看,那攝影師根本就巳經做出讓樓主以及樓主他老婆非常不舒服的舉動了
我想這就是樓主想要跟板上所有的人陳述的事情

如果每個人都不切入主題,想像力都那麼豐富
那接下來要不要討論各種可能發生的情況

還有
很多的事情並沒有跳過不討論丫
只是你跳到別的地方了
STAR=YGG wrote:
上來發文章之後也耽誤了一堆人的時間回文,我們的時間花費了下去 換到的是什麼?
的確是我自找的 看他發廢文我還吃飽太閒去回
但是打從我回了之後 我就一定得配合他像小孩子耍無賴的回文方式嗎?

真的耽誤很大...
你的發言一大堆如果、懷疑以及假設性的幻想
下次發言不要再自己增加討論的主題了
樓蓋的夠高了
小小小白 wrote:
一堆顧左右而言他的回文

主題不討論,偏討論樓主的頭像

回文之前,難道都不會看一下討論區規則嗎?
...(恕刪)


有意義嗎?管理員的心情與喜好凌駕在上面


小小小白 wrote:
奇怪,難道玩攝影的就不能接受也是有人不喜歡被偷拍這件事嗎?


可以

小小小白 wrote:
一種米養百種人,難道走在公共場合,就要忍受被拍嗎?



或著可以學習某人找一堆人拿雨傘遮住你
但你就是不能碰攝影者
那些每天去拍某位牙醫師的靠的絕對比樓主筆下攝影者近
小小小白 wrote:
況且樓主也提到,警察查看照片內容,對方就是針對樓主女友在拍阿

那又怎樣 犯法嗎
小小小白 wrote:
制止色影師偷拍,不算抓現行犯嗎?

不算
小小小白 wrote:
制止現行犯離開現場,也算暴力嗎?

如果暴力一定要見血、瘀青、骨折,受傷需治療的話,
那就不算
小小小白 wrote:
難道不能提出一些玩攝影的行為嗎?

可以
小小小白 wrote:
這裡是一言堂嗎? 這裡是一言堂嗎?

根據01管理風格,許多網友曾表達的確是的
STAR=YGG wrote:
情、理、法這三樣如果...(恕刪)


覺得您說的很好...



片面之詞...也無出示證據...

大家在這邊爭的樓主如何合理又如何...?

不合理又能如何...???



也有人提出樓主圖像與本事件無關...

也有人覺得這樣的圖片不錯...

坦白說...我不這麼看...

那些大頭照及樓主說對方是色淫師與稱呼對方為牠...

都讓我覺得不是很舒服...(證據確鑿了嗎...?只是拍個照片(後再說明)...就是""牠""???)



當您覺得這兩張大頭照不錯...樓主也說很有空間感等等...

那到底什麼叫藝術...

是大家都覺得可以自己定義...相由心生...等等...我也不反對這樣的說法...

那...那個攝影者...難道不可以定義樓主夫人的上半身為藝術嗎...

(假設這是該攝影者的說詞...是我...我不會這樣說...我也不會這樣拍...)



文中爭議的大頭照因為是樓主本身的大頭照...用來說明此事應當合情合理...

如果...大家與樓主覺得覺得第一張大頭照藝術.幽默...是相由心生的結果...

那攝影者也覺得樓主夫人的上半身很藝術.幽默...值得拍照留念...

(補充一下...樓主在一樓的說法...
======================================================
警察就看牠的照片...
牠也一直說哪有甚麼...(後來警察有說都是拍我老婆的上半身~她這天穿圓領的有比較低)
======================================================
以上...建議請樓主模仿一張該攝影者拍的相片...)

而且不會拍到內衣等涉及隱私的地方...

可是攝影者拍的東西卻被樓主解釋為.色.淫...

那...可以解釋成樓主覺得夫人的上身既色且淫嗎...?

至於該攝影者的拍照方式...做了以下假設...

攝影者是個新手...怕拍失敗...所以猛拍好幾張...

後來發現真的都拍得不好...恰巧被拍攝對象又回頭了...

就又拿起相機猛拍...(因為無攝影者說詞...以上為假設)



搞不好那隻鏡頭根本是12-24MM的鏡頭...大家在這邊說了半天可能都是白搭...



只是樓主說...
=======================
也許有網友會說我孬&沒用~
我也只能接受啦~老婆為大~
=======================
他回去當夫人的?男人了...不再出聲...

這邊說再多...才真的是白搭...




PS:1.我覺得樓主大頭照的圖片擺的場合不對...也覺得該攝影者行為不妥...無意筆戰...
2.還有...不支持覺得自己合理...就可以任意動手...畢竟...每個人所認為的合理...差距很大...
我覺得報警很好...或請對方到警局說明...如果對方願意...
3.如果不在意別人眼光...或可能的行止...怎麼穿是個人的事...怎麼看及想...是別人的事...
PPWayne wrote:
s大,你很喜歡演情境劇喔~
樓主的狀況是"只有懷疑對方怎樣怎樣怎樣"嗎?...(恕刪)

難道樓主不是基於懷疑才去動手的嗎
莫非他看到鏡頭戳到他老婆胸部?
或是樓主眼睛跟DSLR有連線 第一時間就知道相機裡是拍他老婆?
問題是拍他老婆又怎樣
我也這麼覺得啊
問題是攝影師就是沒錯啊

PPWayne wrote:
以正常人的角度看,那攝影師根本就巳經做出讓樓主以及樓主他老婆非常不舒服的舉動了
我想這就是樓主想要跟板上所有的人陳述的事情


每天都有人不舒服
我被醜女看我不舒服
我被插隊不舒服
電影都被黃牛買光我不舒服
那又怎樣?

我要告她性騷擾?我要動手把插隊者跩離隊伍?我電影不看跑去跟黃牛拉拉扯扯?

插隊討人厭,插隊讓所有人不舒服,但插隊不犯法,我如果因為自己法律常識不足懷疑插隊犯法
我可以對他拉拉扯扯控制他自由,然後再報警,結果發現對方沒錯
越想越氣回到家上01PO個文說自己如何展現男子氣概,如何展現正義。。。。。。。。搞什麼東西啊

如果只是上來哭訴取暖就算了

樓主不學無術跟小流氓一樣的舉動還理直氣壯我不能有別的意見?
套句某位網友的話
這裡是一言堂嗎


PPWayne wrote:
如果每個人都不切入主題,想像力都那麼豐富
那接下來要不要討論各種可能發生的情況

PPWayne wrote:
真的耽誤很大...
你的發言一大堆如果、懷疑以及假設性的幻想
下次發言不要再自己增加討論的主題了
樓蓋的夠高了


請問要為樓主的事件特地立一個 西門町攜帶女伴攝影專門法 嗎?
專門用在他跟他老婆身上嗎
不會嘛

一個法案能夠建立且執行就是為了能夠因應各種情形

而不會發生類似案件卻自相矛盾的窘境

像這個事件要不然請你說說看為什麼樓主的例子可以,類似的情況像我的例子就不行?


為什麼我要假設那麼多例子?
一個法條要有幾同的判定 對他案具有解釋力
要不然一些少見的判例為什麼地位會那麼重要
就是因為具有代表性

我再送你一個如果

〝如果〞樓主的情形是對的
那為什麼我舉的例子就不行?

舉一而反三,幾千年前古人就說了 懂不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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