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soho wrote:圖片也算發言喔?...(恕刪) 為啥不算...我記得前陣子汽車版裡的Honda版裡有篇火燒車的文...我記得當初蔣大Po了一篇至頂文,01到底該站哪邊...原由是因為台本寄了封律師函給01,希望01刪除該討論字串...結論是01是沒照辦....我想01也知道自己站不站的住腳那篇應該還找的到 剛剛找過了,都還在....不過這是某家公司的痛處...有興趣自己找
這種事..找蔣大應該比找管理員有效管理員的權限應該不到修改資料庫內容,平日能夠修改違法文章內容或許是用既有的功能達到的,我們不是01的網頁和管理功能設計人員,無法對管理員是否能處理加以評論之所以建議找蔣大,是因為我相信蔣大一定能修改,而且蔣大的權利比管理員還大
xjlin0 wrote:那個Flicker的使用者是誰呢? 可以聯絡他嗎? 是樓主自己本人的所以前面才會有人說樓主是來打廣告的真的不想被盜連,刪除圖片,從新上傳加密就好了不知道為什麼樓主選擇了一個最沒效率的方法,回報站方
liujoey wrote:在2009/7/09...(恕刪) 相簿刪掉..重新上傳加密很困難嗎??網路照片公開給人家看要有被分享的準備那就打個..工作室LOGO..和大大的浮水印..之前有網友去北京奧運拍的..也被旅行社拿去用現在也不知道處理的如何..如果不想被知道您的作品..被盜用..那就..別放在網路上..還有..大大的簽名..也別放網址..這樣就沒人知道您的作品也就不會有盜連發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