咩咩小治 wrote:對於這位被誤解的大哥,我感同深受!因為前幾天我也正遭受他同等的待遇!http://www.canonfans.biz/read.php?tid=138510&page=1 看到第18、19張,花的切口很平整,應該被人砍的。而你剛好拿這朵花當道具,自然很容易被人誤會。台灣少數攝影家的陋習,為了不讓別人拍到一樣的花朵場景,拍過就把花給砍掉(不讓別人拍),這樣的人真的很要不得。
那位PO照片仁兄,已經在自己臉書上移除照片。所有不雅言論都刪除得一乾二淨。納悶的是為什麼好言相勸不聽,一副來呀!來告阿的嘴臉。一副替天行道的硬骨頭,摘荷花葉那位大哥不道歉,就不放手。結果要等到人家寫狀紙,遞上地檢署,才知道難處?
William Worse wrote:希望證據都有紀錄才好...(恕刪) 現在那位正義熱血仁兄已經不一樣了。之前的膽識和傲骨全不見了。斬釘截鐵的非要照片中那位大哥出來道歉的言論全沒了。反而找人來向原告求情了,希望別走到法院。我個人感想是:有沒有這麼精彩阿?比八點檔還精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