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個割地賠款,喪權辱國的攝影比賽!

f28293031 wrote:
好見!入選以上的使用...(恕刪)


不不不...
注意事項第六點:
所有參賽作品及原稿之著作財產權歸主辦單位所有,參賽者不行使著作人格權,並需簽署該作品著作權讓渡書。主辦單位擁有重製、廣告宣傳、刊印、公開展示及商品化等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支付費用,並可將該權利授予第三方。
第一句指的就是你只要投稿(參賽作品之著作財產權),就等於把著作財產權送給主辦單位了,接下來主辦單位對參賽者不聞不問,依舊可以免費使用所有的參賽作品,因為一參賽就等於認同他們的遊戲規則,著作財產權就瞬間送到主辦單位手上
superkernel wrote:
花5萬就可以得到一堆作品,主辦單位算盤打的很精 ...(恕刪)


花五萬得到各位的作品?您應該不是商人!
按照一些暗黑商人步數,找幾個自己人投稿,都自己人得獎。
不必花半毛錢,網站上就能有很多國家公園的美景,
再來出幾本零成本的國家公園美景圖鑑來個一魚多吃。

既然沒得獎表示開賽單位覺得不是好作品,
那開賽單位要那些自認為是不好的作品的所有權幹嘛?
無聊中.........................................
話說這 720 DPI 的確是滿神奇的規定...

看看我的 D200, 最大畫素 3872 X 2592, 如果用 720DPI 來印的話...
先不管有沒有那麼了不起的印刷設備啦, 也不管評審的神眼能不能犀利到判別每吋 720 點的功力...

用 720 DPI 可以印出 5.37" x 3.6" 的照片...

洗 4x6 剛好可以留白邊, 還挺好看的...

這家辦比賽是打算直接買 4x6 相框陳列起來是嗎???


一箱二閃,三腳四頭,九年敗家罪過罪過;五包六卡,七機八鏡,十片濾鏡遮醜遮醜
一定有內定的啦 ~這樣才是「商人」本性啊 ~
然後投搞的人,再給他們5折的住宿卷,他們也會賺更多!~
反正你拍寄過去~就等於幫他做「義工」~
反正~會想要試看看自已的「能力」的人還是會去啦!~至少這是個「考驗」~~
不過~協辨單位真的有看過報名表嗎?好奇中~?他們不怕引起攝影界的踏伐嗎?
想看看之前協辨單位所舉辨的比賽的報名表~是不是一樣?
如果一樣的角度拍兩張
一張偏左一張偏右
交了偏左的那張 自己留了偏右的那張
到時偏右的放上網,這算重製還是違反著作權呢?

因為我習慣腳架上去就左移右移的拍
一連拍了五六張可能都是一樣的景,但光圈快門都不同的照片
是否可以用這理由去規避這樣機車的條件呢?

還請大大解惑,謝謝。


不過我覺得重點應該在於那無期限無償使用的那些字句吧
感覺之前愛告人的某攝影師嘴臉與報導文字浮現了出來
bluetulippon wrote:
真的要惡搞不是可以將...(恕刪)

上文表示得獎後,放棄著作權行使權力

下文表示,不輪有無得獎,著作權免費送給他無限使用
但是作者依然可以使用


上文是收了錢,領了獎,東西給人,合情合理
多數主辦為為了要使用,會搬佳座,無可厚非
=================================
比賽滿街都是,目的都是為了要相片
成本絕對比請攝影師省,但有些實在太扯

很多辦這些比賽的單位都是有付費外包的
連一張佳作獎獎狀跟幾百塊裡劵都要省..........
大家不要這麼生氣,這樣的比賽還是有參加的意義的。

我剛剛仔細的看了參加辦法,說是要720dpi的圖,所謂dpi就是dot per inch,通常圖片的尺寸或大小不大可能用這個阿財的數字來說明,應該說720dpi的解析度要4X6inch的圖,這樣才是完整的說明,既然他沒有說明,其實大家大可以傳個1*1英吋 720dpi的圖給他,他取得的智慧財產權就是這個1英吋720dpi的圖而已,這樣是完全符合他的參賽標準的,真懷疑他的協辦單位,這本雜誌我還有買勒,真的有協辦嘛?連參賽規格都這麼阿財。

這樣比 賽的目的實在是太清楚了

1.花10萬塊,就會有一堆人跑去馬告拍照,既然去拍照當然要住在那邊啦,那住哪裡?住這個渡假中心
2.拍完照,這些相片再好好的挑一下(參賽尺寸都寫的有問題,不知道可不可以好好挑),得到頭獎這個人我們一定不認識,怎麼挑出來的,有時候藝術這個東西沒個準的,大師說ok就ok的(只是參賽尺寸都寫的有問題,不知道可好好的挑出頭獎)
3.重點來了,50名渡假村五折優待,這我還要說什麼?

反正呢?希望大家踴躍參加,如果不想去馬告的話,有拍馬英九的相片也可以參加喔,因為最近馬英九有告侯寬仁喔,馬告喔。


唉~~~其實大家見怪不怪 這個在國內平面設計類 是很悉鬆平常的 還有的...3000-5000千就把你打發了

karlhsu wrote:
,如果不想去馬告的話,有拍馬英九的相片也可以參加喔,因為最近馬英九有告侯寬仁喔,馬告喔。


這句厲害!
請多點贊助商的廣告,我才能買X5方能一路靠北
我只是看了第二項後,再看看各位討論的事項,覺得...怎麼報名了,好像作品全變成是主辦的,如果作品出問題了,作品又變成不是主辦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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