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拍作品應否公開發表之我見

如果有某位不小心被拍到,
在不正確的時間,出現在不正確的地點,
或是和不正確的人在一起,
雖然也許只是背景裡的一小角,
但是在網路上被 po 出來,
認得出你來的就是認得出來,
後續的故事發展就不是論壇上討論的各位可以知道的了。


所以,老婆說的話要聽啊!!:
開車開慢點,不要超速被拍照了;
還有,人多的地方不要去~~~
人生充滿了各式各樣的莫名其妙.. 遇到莫名其妙的人,經歷莫明其妙的遭遇, 連工作也莫名其妙...
rolkilos wrote:
說這麼多做啥? 以後照片內有路人甲、乙...........,只要沒取得所有路人甲、乙...........的授權,就不准在01發表。


不是不能發表
而是你根本就不該貼出來

謝謝
freefly0 wrote:
另就西門町一文,個人觀感,該文樓主,並未有本篇樓主所言之負面詞句
是否本篇樓主在用字遣詞前,能多斟酌


這次為文之目的,不在針對特定人士或特定文章做批判,只是希望此風不可長而已.原文之用字遺詞倘造成若干網友之不悅,小弟在此亦願致上歉意! 並感謝 freefly0 君之訓誨.

誠如諸多回文網友所言,大多數人在今日之台灣社會,雅不願自己及家人圖像被公諸媒體,上至王公貴人,下至販夫走卒皆然,此點殆無疑義! 反對者所持之唯一理由僅堅稱此舉不違法而已,至於道德良知為何物,則不在彼等之考慮範疇.

「徒法不足以自行」古有明訓久矣,莫非世風果真日下,今人之智慧不及古人乎?
Wein001 wrote:
不是不能發表...(恕刪)


是的。
所以我們以後不管在那個網站看到這種照片,就要發揮我們網路青年的道德良知,先問po圖者有沒有取得授權,沒有的話,就通知網站管理員刪除。

各位有道德的熱血青年,不要讓人家看輕我們,以為我們只打嘴砲,用實際的行動,衝吧。


(我先自首,我是打嘴砲的俗仔)



喜歡街拍的人 當然堅決反對

像我是不大喜歡街拍的人 對我來說可有可無

但我還是不喜歡被當成主角

尤其又是不雅的動作被拍時

還有就是拍一些流浪漢 拾荒老人之類的

那種東西留在自己電腦欣賞就好

何必放出來呢
西門町街拍事件的主角,
在拍攝當時已知道會引起被拍攝者不悅,
所以在他的手法敘述中也有提到一些避免引起被拍攝者注意的手法,
所以是在明知被拍攝者會不悅的情況下而為之。
更進一步,還放在公開的網路上面,
這樣不是只顧自己開心不顧別人感受的行為嗎?
這樣還有尊重可言嗎?
又是一篇嘴砲發文.....

街拍 只是攝影題材的一類

不用如此大驚小怪

每個人都有自己喜歡的主題與獨特的拍攝風格

版主自己不喜歡 但你也無法禁止以後此類的攝風出現

倒不如放開心胸 跳出框框 用心去讀片中的意味 相信您可得到更多....

我好害怕呀,以後要是看不到這麼棒的作品該怎麼辦...TommyOshima

就許多角度而言,街拍總是有他的獨特性及不可取代性,

能夠用鏡頭來記錄當代,是許多攝影人所嚮往的,

我自己本身跟我女友也都不介意被拍的,

倒是比較介意被拍的那張照片好不好看XD

當然這只是我自己個人的價值觀,不應該套用在別人身上,

但同樣的,他人的價值觀是否也不應該放大成全體的共同意念?


當然就像前面許多朋友說的,就是尊重

我想絕大多數的拍攝者都是很尊重他所拍攝到的每一景一物,當然包含裡面的每一個人,

就如同尊重自己的作品一般


而類似的討論,我想除了有指標性的案件判決之前,

說再多都是嘴砲,

諸公將許多社會價值套諸於他人身上,

可是有沒有想過,這些所謂的道德倫理是你們自己以為的標準規範,

在一個有公正性的指標出現之前,都是口水


當然,我這篇也是口水

其實我只是要介紹大家TommyOshima而已XDDDD

他真的是我心目中的神


另外,說到類似的話題

由於網路的發達,在許多的地方都會用到頭像,像是MSN、論壇,當然01也不例外

而也常常可以看到裡面有許許多多的美女圖,

或許賞心悅目,

但是所有的使用者真的都有取得當事人或拍攝者的同意才放上來的嗎?

又有多少人只是單純的從人家的無名或是轉寄的美女圖中抓來用的呢?

比起街拍被攝而言,

我想盜取他人作品是更直接的會引起作品當事人極致作者的不悅,也更不符合當代價值觀吧?
hankwo wrote:
你想太多.........


對號入座?
就個人前篇留言後看大家的討論,有一種情況是大多數人所不滿的.
"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人拍照,照片也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人放上網路".

被攝者知情的情況,我們就不予討論.
因為即然被攝者知道被偷拍了,不管是被拍當下,或事後發現被放上網路.
都可循正常管道表逹自己的意見,而拍照者沒有理由不尊重被攝者的意見.
當然這個前提是被攝者在沒有犯法的情形下,如有犯法又另當別論.

针對這樣的議題乍看之下,大家都會持反對的態度!
即"不希望被人偷拍,照片也被人偷放上網路".
然而放眼坊間各大攝影比賽觀之,我們可以發現;
要求拍出人文內容的呼聲比比皆是.或要求拍出温馨感,
或要求拍出陽光上進的感覺,或要求拍出辛勤工作的樣貌....
要拍出這樣的照片,我們捫心自問能百分之百保証,
不會違背"偷拍,偷放"的原則嗎?

如果不能保証,我們是不是就該讓這樣的議題貫徹執行,
讓這類的攝影比賽停辦呢?即便拍出來的照片能鼓舞人心,
能發揚社會的光明面,只因他違反了"偷拍,偷放"的原則,
我們就要將之全面禁止?

個人覺得這些不是重點,重點是攝影師有顆"隱惡揚善"的心才是.
那些走光照,不雅照....應考量當事人的感受,
不放上公眾傳播系統才對,這點不用和被攝者商量,
攝影師本身就該明白的事.

至於美美照,温馨感人照,陽光上進照....
我想大部份的攝影師都認為自己的照片是這類,
所以才會不徵詢過當事人的意見就放上網路了.

當然;即便是攝影師個人的認為,也不能代表答案就是能放.
如果當事人有所要求,攝影師還是要尊重當事人的決定才對.
另外;就是大多數網友對內容表逹有所不滿時,攝影師也該從善如流,
將作品移除才是.

以上拉拉雜雜是小弟個人的意見,歡迎大家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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