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些人是這麼想的既然要修圖了,網路圖抓幾張回來修,應該比去拍來得方便,賭沒人會主意到fuzzyman wrote:唉~既然要修圖了,這些設計師也真好笑勒...找個工讀生,帶著相機、腳架去拍個幾張回來修應該比盜圖來得便宜吧!
如果不是心虛,何必刪留言呢???上報了上報了~http://tw.news.search.yahoo.com/search?ei=UTF-8&p=%E7%97%9E%E5%AD%90%E8%8B%B1%E9%9B%84%E9%A6%96%E9%83%A8%E6%9B%B2achihemi wrote:剛幫樓主到FB按讚了...(恕刪)
niceplay1131 wrote:我現在有一個疑問那間建築公司有跟樓主接洽取得照片的版權嗎??假設沒有,那很明顯建築公司與劇組都有問題如果有呢?這就變成劇組跟原著要不到轉跟建商要... 著作權法有限定重制、拷貝等再授權的權利,原作者在之前劇組詢問時提到的授權範圍就有包含這個,所以即使建築公司有取得重製的授權,也不見得有取得再授權的權利。所以正常的話,如果劇組有得到授權,應該要直接把授權證明拿出來讓大家看,而不是再那邊說圖片是誰提供的,那根本毫無意義,尤其是他們有聯絡過原作者,表示他們知道誰才是真正的著作權擁有者,卻還這樣說,更顯得可疑。
最新新聞連結兩張比一比,不管是高雄85大樓,還是大樓倒映在河面上的場景都很類似,而攝影師還在部落格上表明,痞子英雄的劇組,曾經找他洽談要使用這張照片,但還沒談完,劇組就擅自使用他的照片,而且態度還很差,讓他非常不滿,決定正式向劇組提告。對此,劇組只在臉書上回應,這張海報是由建築公司所授權的圖像,並不是使用攝影師的原始照片,求證雙方也都低調沒有回應。明年春節就要熱鬧上檔,卻風波不斷,到底有沒有盜用別人作品,暫時還沒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