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痞子英雄首部曲:全面開戰』電影海報,已圓滿解決

eeoo2003 wrote:
時間上有矛盾
首先,照新聞上的說法,電影公司承認有找過樓主,只是沒有採用他的照片.
據樓主說那是今年7月發生的事.
但是,官網FB卻說"去年4月"就取得某建設公司的圖片授權.
如果去年4月就已經取得圖片授權,又何必今年7月又找樓主談?
然後最後又說沒有採用樓主照片?
若整件事坦蕩蕩,今年7月找樓主談授權這件事讓人覺得很多餘

大俠突破盲點了

下一份聲明稿不知道會怎麼解釋
其實今年七月是幫建設公司問的嗎(因為知道建設公司盜圖)...哈哈

liujoey wrote:
報告我還在這裡,因為...(恕刪)


加油
支持
其實真的沒獲得授權的話!

可以參考上次Canon事件!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44&t=2208191

馬上道歉和解!事情很快就落幕啦!大家也不會說甚麼的!

若是真的有獲得授權

那就原圖+授權書PO出來給大家看,根本不用甚麼長篇大論的聲明的!
藥師吉米-[旅行‧攝影‧醫藥‧生活]http://drugs.pixnet.net/blog
根據官方FB:

去年,四月,電影還在籌備的時候,企劃部由建設公司授權付費予攝影師取得照片所作的建案宣傳圖作為我們海報的圖檔背景,截至今日,前導海報都是當時所作的版本,我們是在合法的狀況之下做了如是的創作,造成今天許多的誤解,是有人刻意將它導向盜用、侵權,我認為這是過度而且不實的指控。

"企劃部由建設公司授權付費予攝影師取得照片所作的建案宣傳圖作為我們海報的圖檔背景"

這句話意思是:建設公司有取得攝影師授權,但電影公司沒取得對吧??

應該不是建設公司有付錢表示該攝影作品就變成建設公司的啊!
藥師吉米-[旅行‧攝影‧醫藥‧生活]http://drugs.pixnet.net/blog
這電影本來就不用看了
痞子英雄裡面沒有痞子~~~誰要看呀
牽卍話唬爛的嘴砲時代裡~~牠們默默的選擇了當腦殘老梗狗 ."N"ice..."C"ool....."S"o?......"O"rz.......

liujoey wrote:
報告我還在這裡,因為...(恕刪)

希望樓主開庭能有好的結果,
另外還是選擇支持國片,別人可以違法,我們自己卻不應因他人違法而用違法的方式處罰他人,
不過小小建議,如果樓主願意的話,可以用電影票房的一定比例來求償,然後可以將所得的一部份轉移到消費者身上,
簡單來說就是例如電影票300元,求償50%就是150元,然後樓主拿50元,剩下100元送給支持國片的消費者,這樣這一部片200元就可看到,既可以拿到應有的賠償金額,還可以刺激消費,讓國片得到更多支持者(因為便宜),也造福我們願意支持國片的人,大家都贏不是很好嗎?
不過蔡導可能很慘,也許賣越多票賠越多錢也不一定,呵呵呵.......
一個小疑問,開庭可以去旁邊觀看嗎??

我只是想要跟鄉民一起來湊熱鬧阿


樓主加油

tyou wrote:
http://new...(恕刪)


大部份的媒體都變成工具

花錢連產品都能置入性行銷

還是相信自已的感覺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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