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nrytw wrote:
這與去什麼餐廳吃飯照像有什麼關係
這單純就是台灣人的水準與教育問題而已
這世界上很多事沒有法律約束 但是道德和修養是存在的
人都可以自私 只是自私的程度 多少還是要帶點羞恥
你用單眼 也該知道單眼的閃燈跟DC的等級是不同
而不是撇開禮儀不談 只叫別人適得其所
這樣對嗎...(恕刪)
客人反應,由店家決定,有何不對,店家可以拒絕這些攝影的人用閃燈,當然也能請這位不喜歡閃燈的人移位,也許若是這位不喜歡閃燈的客人不想移位,店家也許會請這些攝影的人不要用閃燈
單眼的閃燈和DC的等級有差,但是室內的光線是固定的,要補的強度只會隨ISO和光圈改變,用DC在室內拍照,和拿DSLR開ISO 6400/F1.4時閃燈光線是誰比較強? 不要說ISO 6400畫質差,D3的ISO 6400 品質還過的去。
樓主今天所在地是私有地方,在二造互不相讓,請店家決定有何不對? 說句白點,樓主可曾去和這些攝影者談談,請他們不要開閃燈? 不要連溝通都不溝通,請店家協調都不願意協調,若是這店家不准拍照,樓主大可請店家出面,但是若是店家准許呢? 樓主不請店家出面,難不成要打一場?
還是只敢被閃完,才向網友說,別人都不尊重您,要大家提升一下道德?
若想取暖就取吧,反正被閃的事樓主的朋友~~ 那樓主您就期待大家的道德提升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