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tik666 wrote:
原文是有什麼地方可以...(恕刪)


但原文也沒有任何地方可以證明他們有或得允許。

這邊的人多半不是法律人,也不用鳥無罪推定原則
就算是,"""在這裡"""一樣不用鳥

這是道德問題,不用般法律出來講
別把法律當作道德標準,那會很讓人絕望的

tommyrace wrote:
以前往淡水方向路邊有一大批五顏六色三四層樓高的塑膠破建築物,建商沒能力蓋完放著擺爛有10年以上(逃出國?),縣政府也不能說拆就拆,後來不知援用什麼法條N年後才公告處理掉

說到那些危樓呀........
本來的樣貌也沒人會去吧
後來被人破壞的變成廢墟風,還有很多人去塗鴉噴漆
外面的龍還被噴成乳牛紋呢@@"

那地方有圍起來,外面也有寫禁止進入
然後還是很多人進去拍!?

大多數人的道德標準都是選擇性的嗎?
A:本來就是。


我覺得,管好自己比較重要
說太多都變成嘴砲了,富有道德感還是身體力行吧

PS.不是回覆大大的話XD 只是剛好講到飛碟屋^^"
看完文章後,個人想法覺得...
大家認為倒水在壹架廢棄的鋼琴上是一件不道德的事情
卻不認為私自進入一棟可能為他人所有的房屋是違法的...?
天啊!這什麼理論!?
假若大家的道德標準,可以這麼高到為一架可能要當大型廢棄物而處理掉的鋼琴叫屈...
那為何反而不去正視可能更嚴重的擅闖他人土地的更嚴重的道德問題?

大家的焦點都被吸引到破壞鋼琴的部份,卻反而忘記了更重要的東西...
只是看見"破壞"這個關鍵字,就急著撻伐來自清,保護自己在別人眼中的格調
這樣的人,何來的高道德以自許...?
美國曾經發生過這種事:
一位遊客,進入一處看似荒廢的廢墟(外面有樹籬),
突然廢墟房屋內出現一位披頭散髮的中年人,
拿著一管獵槍對著遊客大叫:不准進來!
遊客不信邪,認為碰到神經有問題的傢伙,不以為意!
遊客繼續走靠近房屋,
那人再度吆喝:再靠近我就開槍!
遊客還是不以為意,繼續前進兩步,碰!真的開槍打中大腿‧‧‧

陪審團判決:開槍者無罪!
因為廢墟是該開槍者的財產,未經允許擅自闖入又不聽勸阻!

結論:別以為沒發生什麼事就是這件事可以放心去做!
-----------------------------------------

也許國情不同、法律不同、社會標準也不同......這件事仍然可以作參考!

scorpious1102 wrote:
那請問...廢棄物的...(恕刪)


所謂廢棄物是放在私人地方,不是公眾地方,嚴格來說是私人財產,那有破壞之理, 難道你會歡迎別人闖進你家破壞"所謂廢棄物".

Feist203 wrote:
但原文也沒有任何地方可以證明他們有或得允許。

這邊的人多半不是法律人,也不用鳥無罪推定原則
就算是,"""在這裡"""一樣不用鳥

這是道德問題,不用般法律出來講
別把法律當作道德標準,那會很讓人絕望的


同樣的,你也一樣無法提出對方沒有得到相關單位允許的證據

至於法律不是你不鳥或01網友鳥不鳥,就可以視而不見的




還是一句話,你們怎麼知道當事人沒有取得相關單位的同意? 請拿出證據來
Gotik666 wrote:
同樣的,你也一樣無法...(恕刪)


小偷:哇~這家好肥喔~快快落跑。。。

鄰居:小偷不要跑,敢來這偷東西,找死阿!!

小偷:挖靠~憑什麼證明我是小偷,請拿出證明來,不然告你毀謗!

鄰居:沒我的事,再見,好走。


Gotik666 wrote:
同樣的,你也一樣無法...(恕刪)


如果他有相關單位允許,老早可以提出,無人可干涉,為何找其他藉口?

Gotik666 wrote:
還是一句話,你們怎麼知道當事人沒有取得相關單位的同意? 請拿出證據來

因為這有違常識,而閣下的發言看來不怎麼有常識。

如果有人打破了路邊停放車輛的車窗並準備把車開走,路人質疑時回嘴說「我是車主,打破是我家的事」或「車主是我朋友,已得到允許」,還要路人拿出他不是車主或車主朋友的證據,閣下大概也會覺得合情合理。
貓,鐵道,cosplay https://www.flickr.com/photos/dormcat
有些網友們冷靜點
請不要拿著所謂'道德'的旗子亂揮
沒有人說這樣是對的
如果擅入私人土地還毀壞他人物品
這不是道德問題
這是法律問題
而這個問題
是屬於所有權人的問題
他想告就告
不想告當洗鋼琴就好
關你.我什麼事

不要通通戴一樣的帽子
這跟折花折樹拍照是兩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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