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嶼大象,在其它地方展出是可以玩的,
在大佳是置在一小圓型草地中,草地是請勿踐踏的,
因沒有安全措施,只是展示,不供玩耍的。
小朋友進去玩,對於志工的勸導,一小部份家長有如下的回應:
1.不可以玩,就不要放在這裡。
2.是小孩子,你跟他講什麽。
3.這又不是花(忘了是草地也..),志工又怎樣,別嬌枉過正。
4.沒有禁止標示?及只有一個禁止標示,這一面又看不見。
5.又沒有圍縄子?
6.圍了縄子,我只是照張相,你叫什麽。
大象忘記展幾天,不過有責任感的志工就鬆口氣了。
在這次的菊花展,為了近拍,腳踩水泥花台的兩位女士,對志工規勸的回應也是:我沒有踩到花。
對志工都已是如此了,如果是我看到,還是別惹是非才是。
我特再強調,這只是一小小部份的人,
在宴席上、餐廳裏,毫無自我節制,
使我們同樣拿相機的人招致厭惡的眼光,
甚至惡言相向。
所以
大家加油 !大家加油 ! 給自己一個讚!
給台灣 讚!
Ellusiede wrote:
被公審之前為什麼不先想想是自己行為不對在先才會被公審?這棟樓開罵的人有哪一個是在罵規規矩矩走在水泥步道上的行人嗎?要怎麼解釋是他們家的事情,自己的行為自己負責罷了!至於制止,這就更妙了,樓主只是一個遊客,沒有拿市政府或是主辦單位任何一毛錢或任何一點好處,為什麼應該要出面制止?在潛伏性神經病遍布的台灣,隨意勸阻會不會惹來一陣痛打是未知數,有誰敢掛保證勸阻者的人身安全?鬼島不愧是鬼島,竟然有人在幫犯錯者講話,指責守規矩的檢舉者。就是有你們這種人,這些犯錯者才會越來越囂張;如果全部的人都槍口一致指著犯錯者譴責他們,公德心低落的情況或許會有些許不同。
這為大大我非常贊同你的見解
為自己方便卻將其他花草踩死
明明就有圍出線來區別的
還有人在幫犯錯者講話....
敢踩進去就不要怕被人PO上網
Ja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