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玲 wrote:
說真的,以後各位要結婚了,應該也要幫攝影弄一張牌子,讓想要卡位的人了解,那位猛拿相機拍照的人,是拿錢做事而不是吃飽沒事幹。
最好的辦法…就是婚禮規劃的時候要先想好
以後可能印喜帖的時候得加上一段:「有意帶攝影器材的賓客請在回函時註明」
還有「我們的婚禮有請專業的婚禮攝影,現場拍照時請配合總招待及主持人的指揮,以免不便」

然後…以後專業的婚禮攝影可能都要準備一件背心…上書「專業攝影工作」之類的字樣,主持人也要在一開始的時候向現場賓客說明新人有請專業攝影
(把醜話說在前面?)
dsncwm wrote:
h大真的是很挺那位小...(恕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