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chunchia wrote:
不推原PO的行為,原PO今天很可能會犯了刑法的強制罪和妨礙自由喔
(強制罪)
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
私行拘禁或以其他非法方法,剝奪人之行動自由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對方是現行犯,也不能抓嗎???

OAK ! wrote:
女生舌吻的圖像!?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