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perspell wrote:
他的偽造公文書, 傷...(恕刪)
受教了...
小弟不求有何用,但求 檢察官 或 審判長 對 影像獵人小老弟 以不起訴處份《要罰他社會勞動服務、要罰他面璧思過、要罰他幫 小妹s 姐 洗腳
子,我都舉雙手贊成》....他的原 PO 三聯單圖片,小弟未有存檔...但是我質疑他時,所 PO 之圖檔,我是保存著.....如下:

各位前輩先進看看....真的有那麼嚴重到,危害國家司法單位或是執法機關的公信力嗎!!??
至少我不這麼認為。
事件源起自 M01,當然 M01 網站及 M01 網友的態度,或許是審判長參考的依據要點之一....
至於,有用沒用....那當然是 檢察官 & 審判長 的個人心證,小弟我無從干涉亦無法左右。
如各位大眾,不願隨小弟起鬨....我亦欣然接受。
那....只能祈求阿彌陀佛,願影像獵人碰到一名寬大為懷,願意給知錯的年輕人機會的審判長囉 !!
謝謝 superspell 前輩您的指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