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ugoyu wrote:因為自己的創意而認真拍照的人,被說成不能稱攝影師,只是業餘(恕刪) 這點的話小弟贊同因為攝影師這個名詞不應該被商業化定型就像是之前新聞報導某公司去註冊"台客"這個名字說是他們的專利一樣看了也是不太舒服就是了只要有心...人人都是最棒的攝影師啦...
hayate43 wrote:其實我想兩位不用這麼...(恕刪) 因為業主出了那麼多的$當然是要聽業主的要不然順便找人拍就好了商攝上的東西,有時候是走全世界的不是走單一區域的自然是看業主要求的形像、意境、表達等多方面
joykafka wrote:路意兄不要害人丟了工...(恕刪) 哈哈~joykafka兄別擔心啦!大台北地區所有的MOTEL都似乎默許1對2啦!大家心照不喧就好了.況且在去年ATT的尾牙宴上有跟他的老董喝過酒快50歲的人瘦瘦的,外表感覺很年輕.如果真有害到人,請PM.我去翻翻名片,打個電話.應該就OK的啦!
hugoyu wrote:因為自己的創意而認真拍照的人,被說成不能稱攝影師,只是業餘,只是興趣,只是........(恕刪) Hugoyu 兄, 我看了您的作品, 你不僅夠格被稱為攝影師, 而且很有水準.大河馬兄等幾位用詼諧的口吻, 以輕鬆的方式來表達業界的生態與黑暗面, 說出收錢的才是攝影師的話, 我覺得這個字句背後的現象才是值得玩味的, 不用去計較定義問題.有才華, 有熱忱, 有付出, 每個人都可以是攝影師 (Photographer),但是從另一個角度來想, 是不是會彈一好鋼琴的就叫作音樂家, 從藝術學院畢業的就叫畫家? 或許不盡然.* * *記得有幾個網上攝影比賽, 或是研討, 分專業級與業餘級. 他們怎麼區分專業呢: 從事攝影所得收入占總收入10%以上.我覺得這是很"實務"的定義.當我們說的攝影師指的是 Pro 的時候, 大概就是這樣的定義吧? Pro 表達了 "能有效率的達成案主提出來的要求" 的能力.相反的, 很多 Amateur 反而更能不受侷限, 發揮創意, 堅定自己不被主流接受的理念, 而能有 Pro 所不能之作品.我不覺得商業與藝術, 職業與業餘, 有高下之分, 只是形態上的差異.* * *需不要需計較字句來表達攝影師, 與攝影者, 攝影愛好者, 攝影家, 攝影人 ... 可能是受前後文句的影響...不過這個分法在這裡, 我看到的是將"攝影師"與"漁夫"分開,"工作室"與"海產店"分開,我不覺得 Hugoyu 兄及其他用心於攝影的人, 有受到影響.
joykafka wrote:Hugoyu 兄, ...(恕刪) 感謝讚美 :)我常說自己比上不足很多比下有餘,拍拍美美的照片算是娛樂自己娛樂大家其實小弟不是要計較字面定義,只是一開始那幾句話,我覺得有看輕人的感覺可能過年前比較閑,我才會上來說這些有的沒的 哈哈
lipid wrote:誠實的面對自已,到外...(恕刪) 哇!這位仁兄,喜歡拍美女就是"色伯伯"沒有那麼嚴重吧!小時候~喜歡飛機,長大努力當-機師!小時候~喜歡美食,長大努力當-廚師!小時候~常被老師打,長大努力當-老師!所以攝影師也是一種理想與工作吧!不要把他看的太嚴肅了啦~我承認花同樣的錢,我想拍林志玲不想拍如花.但那只是人類對於美的一種自然喜好,並不代表就是色啦!我不要我不要當"色伯伯啦!只因為我無法把如花拍成林志玲嗎
joykafka wrote:有才華, 有熱忱, 有付出, 每個人都可以是攝影師 (Photographer),但是從另一個角度來想, 是不是會彈一好鋼琴的就叫作音樂家, 從藝術學院畢業的就叫畫家? 或許不盡然. +1公眾的認知是需要一定的評定標準才有共同語言個人認定不要過度悖離就好至於許多暗喻、隱喻之類的不要點名道姓,或打死一竿子的人就好
小丸子的爸 wrote:為什麼有些攝影師拍照...我第一次有陪她去拍....後來去吃個飯之後就去汽車旅館拍照了進去之後....到最後就只剩一件內褲了(恕刪) 第一次有陪她去拍???我比較好奇,第2次,第3次....是誰賠她去?或是他自己去.....
astro3388 wrote:第一次有陪她去拍???我比較好奇,第2次,第3次....是誰賠她去,或是他自己去..... 嗯..我也是很好奇這一點..基本上..這樣的情形..我是不會放女友在一旁的~嗯..現在應該叫老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