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被朋友拉去聽一個攝影分享會,
是一個叫台美人攝影學會(Taiwanese American Photographic Association, 簡稱TAPA)辦的.
我想說掛著台美人之名(在美的台灣人), 現在人在洛杉磯的我也算台美人, 應該去支持一下.
哪知, 這真是我聽過最差勁的演講.
「那朵荷花很美, 又很靠近岸邊, 很容易拍. 所以我拍完後就把它折掉, 別人就不能拍了.」
(台下會員....喔~ 原來如此)
「為了拍這張照片, 我還踩進黃石公園的水池, 結果警察來開我罰單, 我就假裝聽不懂英文, 後來他就放過我了.」
(台下會員...喔~ 運氣真好)
「我們七個人爬過欄杆, 滑下山坡, 擠在一個小地方架腳架拍相片. 那裏依規定是不能下去的, 所以這些相片真的很難得. 」
(台下會員...哇~ 大冒險)
「我們看到熊, 我就趕快大吼:『有熊啊有熊!』母熊帶著三隻小熊跌跌撞撞跑走了, 嚇跑了~ 結果都沒人照到。」
(台下會員...哇, 哈哈哈~)
到後來我實在是聽不下去, 起身就走人.
這個社團大都是年齡可以當我父母親、甚至祖父母的成年人,
「攝影」資歷可能都比我的年齡還長,
早年出國留學受過很好的教育, 手上拿的是無敵兔無敵山的高檔器材,
在法治國家的美國受到幾十年的薰陶,
表現出來的行為卻是牛牽到北京還是牛.
我原本以為只有在台灣的某些台灣人會幹這種事,
原來"台美人"在法治國家薰陶了這麼久,還是不懂尊重法治,真是令人感到"安慰"
我告訴我朋友, 我絕對不會再參加這種攝影團體的任何活動,
手拿著那麼高檔的攝影器材, 卻不知自重,
和流氓有什麼兩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