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ny 的保固,唉......真倒楣的一天

yuwen1003 wrote:
謝謝大大們給予的建議...(恕刪)


針對七天鑑賞期這點 直接訴諸消基會吧~

錯過了 這個時間點 你說什麼都沒用了~
我不會飛~但我慢慢的走~有點寂寞~但我努力的過 需要時間~恢復傷口~快樂的事~一定還會有
七天鑑賞期是針對虛擬通路,郵購、網購、電話購物等這類~

否則並不試用~
看看亮點在什麼地方

所謂的中間偏下

如果把螢幕分成九宮格

亮點落在正中央區域嗎?是的話~有機會換

因為那個區域一點以上....就是暇蚩品了
買東西一定要仔細驗,記得我第一次買螢幕就中了亮點,所以以後買都要在找一個龜毛一點的朋友一起去驗貨。上次去買液晶電視也是一樣,廠商都說沒有人在驗的,我就跟他說這台這麼重,難不成我搬回去有問題在自己搬回來歐!硬凹他現場讓我驗,只要沒付錢他都會答應,為了賣東西嘛!!所以一定要凹到給驗才買,不然花錢買各瑕疵品很XX,瑕疵品本來就要折價賣出,用原價買是很不合理的,與其事後後悔,不如事前當奧客,先小人後君子。
先前我同事買了一台 C 系列的
(女生,比較注重外表)

結果拿回來立刻就有銀幕會自動關閉的情形
買到現在...換了好幾次備料

都還有這種情形...

她只能咬牙繼續使用...
小弟可以了解版大的心情,但是,亮點真的是算瑕疵嗎?瑕疵是一種主觀的標準,當sony保固條款表明:不保固亮點,且版大在購買時也同意,那這就不算瑕疵。大大一定會說,我沒有同意啊!一般消費者在購買lcd時都「應」知道亮點保固條款,當然每個人能了解的事物不盡相同,可是以一般大眾的平均值(客觀)來說,應該是合理的。以現在的狀況來說很難站的住腳。


用盧的應該有機會,就看你怎麼盧啊!


講是這樣講不過小弟也有跟廠商(三x)argue過,也是有一點爭執,但因為不是亮點,這種有爭議的瑕疵,所以也算有被我盧到,當時是畫面閃動的問題!


沒有指責的意思,小弟真得能了解那種感覺,還是那一句老話,我是籤王…


要買東西可以找小弟一起買,每次和同學去買一樣或同一家的東西,老是我中獎……(「看」……左邊),同學都超愛跟小弟去買東西的,反正中的通常都是我……

爬文完了

大家討論的激烈..

好像買個東西真的要做足功課

再來就是看銷售者的事前有沒有嚴重告知
消費者要仔細看有沒有亮點

還記得四年前買螢幕的時候..
店員就把我丟在一旁叫我慢看看有無亮點
先陪我各種顏色都看過一遍
再叫我慢慢看..

這樣..就算我帶回去出現亮點我也無言
用了四年也不知道什麼是亮點
不過當年是用天價買的..18張小朋友換來17吋..

所以買螢幕真的要多帶幾個人去買...

只希望事主加油嚕....


作在多的功課難免還是會有沒唸到的重點阿
修爾基 wrote:
先前我同事買了一台 ...(恕刪)



銀幕會自動關閉的情形 <===那就是不能使用摟~


你這個case比較不一樣,因為你的問題可能會發生,因為產品瑕疵造成商品無法正常工作,你可以依照一些消費者條款要求換新,或是進行折價動作。
看了各位大大提供的意見,沒想到很多大大也有類似的經驗,
也或許是太相信Sony的品質保證,疏忽該做的功課,我也知道
以小蝦米對抗大鯨魚不是這麼容易辦的到,但看到我朋友買了第一台筆電
就有明顯亮點那種沮喪的表情,再看到廠商為了保護自己而固守那個不通
人情的條文,我突然回想起羅技滑鼠保固負責的積極態度(以後再跟各位報告),
相較之下大相逕庭,真的不敢相信同樣是大廠的氣度,為何差這麼多!
我們只是一般老百姓,為了滿足那一絲絲微薄的虛榮心,感覺好像是你的好朋友
在背後刺你一刀一樣,就為了這一丁點對大廠來說宣稱並非瑕疵但我認定為瑕疵
的亮點,看來SONY客服給我又上了一課了!
WEN
twpop wrote:

你這個case比較不一樣,因為你的問題可能會發生,因為產品瑕疵造成商品無法正常工作,你可以依照一些消費者條款要求換新,或是進行折價動作。


不是喔
結果 SONY 光華店給了一個很爛的理由
說是調不到那個顏色的機器(女生很堅持就是要那個顏色啦!)

結果換了幾次面板她也放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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