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ny 的保固,唉......真倒楣的一天

消費行為,您不滿意商品的條件,就不要去選擇購買!!這是消費者保障自己與強迫製造商改善的正確方式!!認為SONY商品那麼貴卻沒有無亮點保固,那就不要買啊,SONY賺不到錢當然會改進,而不是只有一昧的期望製造商"應該"會有好的品質與服務!!

另外明明知道自己買到是高價格商品,那麼驗機就應該更謹慎才行!!
Sony 完全是沒有無亮點保固 !! 但是好像是有按照國際標準.....一年以內4顆就可以更換新面板.....

似乎是這樣!!~我本人是不確定,因為我是由店員轉述給我知道的~!

我是沒有經歷過Sony店員的惡劣態度啦!欣亞的店員態度都還算滿不錯的,也都是先驗機再付款!

關於面板的亮暗點也給你兩台的機會,也就是二選一啦!!

說到這個.....昨天敗入SZ46兩台中....還真的驗到一台有亮點,是在綠色黃色才會出現,黑色則不會....

好家在有先仔細的驗~但如果驗兩台兩台都有亮點....那我對Sony的品質就.....

雖然貴....也不保亮暗點....但還是忍不住.....敗下去了....
Kasim|卡西姆
shiauyu wrote:
液晶螢幕可以做到無亮...(恕刪)


一切以利潤為導向。

如果哪天有『慈濟』牌的 NB ....應該會很棒吧?

快溜.....
心有戚戚焉,我也是在三月中拿到我的人生的第一台筆電,sony Fe45..滿心歡喜的帶她回家,在現場並沒有發現亮點,當我回家開機時閃亮的一點出現在我的眼前,我是在燦x買的倒是蠻慶幸因為可以換,雖然現場的駐廠SONY小姐很....,但是我的觀念是,瑕疵就是瑕疵 ,不管你保固不保固,東西我不滿意,你不能強迫我接受,我也沒少付一毛錢,我拿回去換,開另一台也有亮點,我就要她刷退,也是經過奮戰,我也是沒做功課,根本不知道sony不保固亮點,但是我打電話到消保官去詢問,有一點是保固條件是銷售人員要當場告知,他沒當場告知,雖然我有現場驗機,我還是抓到這點跟她刷退,不然我就寄存證信函請消保官協調...所以讓我退..四月初我再另一家買連X..電腦都沒問題..售後服務好..所以給大家鼓勵..請勇敢的爭取自己的權益..PS並不是每各消保官都很熱心..我也是從南問到北
廠商沒有做出無亮點保證,就別想從原廠換到機器,不爽?不爽也沒辦法,換一間買。

消極的方法是去接受他,大部分人一開始會唉唉叫,久了可能你問他亮點在哪裡他都指不出來。即使是繪圖工作者,我想能夠接受 laptop 那樣 LCD 品質的,也不會太 care 那一點吧。
不喜歡?就不要看啊!
多爭取自己的權益,七天內原本就可要求更換或退貨喔!!

退了vaio吧,也沒有比較好用!!我用hp的又不貴服務又好!!

不過a級面板本來就是亮點在三點內喔,所以買手機、DC、NB LCD TV之類有面板的東西買前都可先用黑色畫面檢查面板
7天退貨

只適用在 虛擬店家購買的產品 才可以歐!!

像 東東陰森台 或 網路商店 那一類的

一般實體店家 並不適用歐!

mengpo wrote:

這位大大,我覺得您...(恕刪)

大大,我並不是要冒犯別人意思,我只是對他最後一段話有點意見
何必為難別人......標準的消費者最大心態....
這個意思您應該可以瞭解吧?
WEN
其實SONY沒亮點保固真的很機車
不過當初我買的時候就是有問
直接跟經銷商的售貨員講
先給我檢查
不過我就不買
還好他還檢查
因為我以前也有相同的經驗
剛買回去就發現有亮點
馬上拿回去換
竟然不讓我換
還說要退要扣錢
真是有夠過份
只能怪自己什麼都不懂
傻傻的被騙了
現在就會注意
反正不是買保證無亮點的
不然就是先前的檢查
注意一點沒檢查完的
就不需要給錢
不然他也不能怎樣
第 十九 條 郵購或訪問買賣之消費者,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得於收受商品後七日 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
郵購或訪問買賣違反前項規定所為之約定無效。
契約經解除者,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間關於回復原狀之約定,對於消費者較民法第二百五十九條之規定不利者,無效。

所以這個案列 是可以接受退換貨
幫人家 有時是一大負擔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25)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