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 台中翻車的fiesta 後續轉貼


black1104 wrote:
真是沒有公平正義的社...(恕刪)


加油
血染征袍透甲紅, 當陽誰敢與爭鋒! 古來沖陣扶危主, 只有常山趙子龍。 -Keep Walking-

kuanchin8247 wrote:
看完超想飊髒話的說真...(恕刪)

真的~
若是我
整個家被害成這樣~
法律無法制裁牠時
絕對會動用非法正義的
大家一起祈福~~會有奇蹟出現的,肇事者的態度令人不齒,希望有人能提供有利的行車紀錄,一定要讓肇事者百口末辯,一刀斃命!!!
台灣法律保護不了人民再一例
立法委員到底在幹嘛?
私刑?!
有何不可?
當你摯愛變植物人,
唯一的孩子,也離開。
全家剩下你一人,
而肇事人卻逍遙過日子,
完全不當一回事!
法律更是沒判重罪,
法官一心希望你們何解,
甚至幫司機一起「拖」,
搞到後面賠個幾十萬了事,
甚至還是保險付的,
當下,你叫天不應,叫地不靈,
你期望得到得到別人的憐憫,可能嗎?

要是我,我殺了,再對法官說,

因為之前的禍事,讓我精神分裂症等等之類的。

法律是保護壞人的,尤其那些口口聲聲喊著人權的人。

古代人,一命還一命,專權時的政府,遠比民主政府有魄力多了!

若是發生在雍正年間,你看這司機會不會被凌遲!
垃圾人怎這麼多? 很多人仗著自己有工會還是有背景很囂張....殊不知下一個就是他們 耖

kino1128 wrote:
台中6月27日在台中...(恕刪)

我看完後
除了憤怒還是憤怒!!!!!
台灣怎麼淨是這種人
這種人怎麼可以這麼寡廉鮮恥 還笑得出來
Nokia6170>MotoE6>SonyC902>Diamond>DHD>One>5s>6>6+
哀~我只能說心裡那股情緒真的被激起來了!!!
我在台中榮總住院復健有遇到這對母女~~~

為什麼呢???我該說為什麼~~因為我也是兩年前遇到這樣的問題~~

我在左方~~騎機車~超越一位要左彎的婦人~他把我撞倒~結果我去撞安全島~答案揭曉~~我下半身癱瘓~~


結果呢~~到現在他還在告~~我在中榮加護住兩個月~~

筆錄他自己簽的丫~~口供~路線都他自己劃的阿~~結果現在出庭他只說~~不知道??等等~我頭暈~不然就~~

翻口供~~說他直行是我從後撞上的~~~從車禍鑑定人員~到員警~都作證~~2到現在~他還是說~我撞上他的~

一句不知道~~害死了一個人一個家庭~~台灣的法律就是一句~~我不知道就是等於不知者無罪啦~~我有保險啦~~


這對母女會用走的出院的~~榮總不會讓我們大家失望的~~


加油~~

出來指證還元事實的真相~~~~


fernandlin wrote:
+1

請牢記以下公...(恕刪)


人家改個商號,又是一家新公司了,真的無可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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