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一次費用為3000元台幣
重點是 當鑑定人員來鑑定 他們只會對於事件的問題來發表鑑定結果
也就是說 定奪 仍在法官
意思就是說 這樣的話 我要對對方提出告訴 法院審理這個案件 之後 才拿出鑑定報告
合理懷疑對方的車輛駕駛不當對我們的車輛造成傷害
也就因為這樣
鑑定費用
官司訴訟費用
等等都要費用 且不知道要出庭幾次
費用下來 小朋友出走一堆 但是結果仍是不一定美好的........
這就是我覺得這次的事件真的很麻煩.....看起來小事一樁 但是卻像牙痛般的要你的命
樓上說的 也是 我也想給撞我車的人教訓一下 但是說真的 我沒有直接證據 可以這樣做.....
創先生 wrote:
剛剛上網查了一下 交通鑑定申請要在事故發生六個月內提出申請
且一次費用為3000元台幣
重點是 當鑑定人員來鑑定 他們只會對於事件的問題來發表鑑定結果
也就是說 定奪 仍在法官
意思就是說 這樣的話 我要對對方提出告訴 法院審理這個案件 之後 才拿出鑑定報告
合理懷疑對方的車輛駕駛不當對我們的車輛造成傷害
也就因為這樣
鑑定費用
官司訴訟費用
等等都要費用 且不知道要出庭幾次
費用下來 小朋友出走一堆 但是結果仍是不一定美好的........
這就是我覺得這次的事件真的很麻煩.....看起來小事一樁 但是卻像牙痛般的要你的命
樓上說的 也是 我也想給撞我車的人教訓一下 但是說真的 我沒有直接證據 可以這樣做.....
他就是吃定你怕麻煩....
勸你跟他對簿公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