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扯淡> Focus ST回原廠送修,竟然被偷!

真是有夠鳥的 , 車商都只管賣車 , 賣車才有錢賺 ,

維修都交給外面的協力廠再研究 !

出了事車子不見了 , 就找律師欺負消費者 .

遇到比較軟的消費者 ,就賺到了.


ie815131 wrote:
你說公務員喔??要跟福特比較浪費國家資源的能力...冒汗
總是別人說的, 每個人都可以發表別人說的, 沒有太大公信力

難不成消毒大隊說的話,就比較有公信力?
之前一位車友上法院跟福特打官司,法官當庭劈頭就問福特代表律師:「怎麼又是你們這家公司?」
如果需要的話,通知一下,我請那位車友,上網來描述一下當天開庭情形
這真的是太扯了
保養廠弄丟車當然要賠啊
還在裝蒜~這樣的經銷商實在讓人不敢恭維
spirit-tail wrote:
不是嘛,大大.
實在是版大的請求賠償內容.
超乎了我的想像.
而且有些要求已經超出本案賠償範圍了.
就算是民事特別法,消保法有懲罰性賠款制度,頂多是一倍而已啦.
惡性是要證明的.
一個個別案件,要讓法官,形成廠商"惡性幾近故意"的可能性極低.
除非這個案情形極為離譜.
(恕刪)


重點在於
沒設定保全 與 把key插在車子上
要是這2點都沒成立 那竊賊是否就無法順利或甚至打消竊車的念頭

這幾點 並非車主能力所及範圍內
亦無法強制要求該保修廠執行以上2個安全動作(應該說 這是本來就要避免發生的事情)
加上保修廠有義務妥善與盡最大的力量去保護(管)顧客的車子


該廠處理應給車主滿意的交代 一台新車讓你了點錢 賠給車主
沒車 可以另外等值的賠償(不是殘值喔)
這樣社會大眾的觀感也會改變
人家也會說 福特雖然在外面風評不是很好 不過有擔當 敢負責
就算發生這種事情也不必擔心求償無門 或是被當成次等公民
至少心裡沒芥蒂

不過 感覺該廠的態度
車照修 錢照收 有事 先看大事或小事
小事情下面的人搞定
大事情看來也搞不定
然後就拖拖拖...
拖到真的不行了 再說吧..
在台灣的環境下
如果上了法院...就會有前族友po的...
折價後的金額
不過呢...如果是用不同的名義來上法庭...
又會有不同的結果!
這一點就得請熟悉法院開庭的人來說了

但是還有一個辦法...
就是如立委諸公等..媒體記者等等...
都是一個在台灣很好的救濟管道!

最好是2者並行會比較好...
換成是我的這一台被如此對待...
我也是會受不了的

以上是個人的小見解
車主並未預期要換新車
只要這台ST未賣出
在車主的心中,它的價值還是當初買的一佰多萬
中古車的價值,是外人給予它的評價

所以最好的解決方法就是還一台新的ST給車主
原廠送修,竟然被偷 會不會是被老鼠偷走的呀

我是覺得如果要他還你一台一模一樣的ST似乎是比較難
國內不知道還有沒有新的ST還沒賣出去
為了車主專案進口新的ST也不划算
應該還要驗車什麼的
但如果是還你買車的金額倒是比較容易達到
只是車主的改裝品的價值判定方面是不容易的
除非改裝品的發票或是收據都有留下來
不然這個金額還有的橋勒
套句focus的廣告「福X的世界 無限可能」......呃
台灣的消費者還真是弱勢啊....
同為用車人, 我也希望樓主能爭取到他應有的權利.
不過小弟有個問題, 若以"車主並未預期需要換車或折舊"可以說的通...
那車禍我被人撞時我也沒預期需要換車或折舊啊, 但這時為何不以新品判賠給我??
換個角度說, 如果是我撞上一部老舊的高級進口車...若對方也以未預期要折舊要我賠原廠新品...那我不是挫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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