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olevis1024 wrote:
...明天可以交車了
結果是一通電話都沒來
還親自打電話過去
才知道明天交車無望了!
11/12訂車
訂單上寫11/30前交車...延到月中月底
..........(恕刪)
這應該是做事(公司制度),做人(基本服務態度)的處理輕率,無所謂的問題吧!
才正想再度考慮福特的車...這樣的態度跟我20年前個人買福特天王星實一樣沒有變,唯一不同的是現在交車量有以前那麼多嗎?那麼忙嗎?我不認為...
其中幾個問題:
1.不準時交車
合約11/30交車,交車時間不能100%準時....
(這種算惡習,20年沒變)...

2.無法準時交車前一刻不主動告知
更是業務員的惡習(需要車主保持良好習慣勤加追蹤?)

3.實際交車期最後一刻才得知相差半個月到一個月
完全無法掌握交車時間,誤差太大
同意交車變數很多,如果業務勤加追蹤與車主多溝通,
這樣同樣拿不到車,車主在論壇po的反倒稱讚文,而就不是抱怨文了
yaolevis1024 wrote:
有白紙黑字寫11/3...(恕刪)
這種情形已經有判例了..
車商定型化契約欺消費者「無效」...依《民法》要求返還「加倍」訂金



























































































